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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你读书万卷,且到此处来,听野老谝闲 (乡村奇人奇事的真实记录

鬼故事 https://www.szbce.com 2021-11-25 10:07 出处:网络 作者:竹素园主人编辑:@鬼故事
  <莫言你读书万卷,且到此处来,听野老谝闲>  序言  《莫言你读书万卷,且到此处来,听野老谝闲》,作者竹素园主人,乃一饱经沧桑之老头。一无所长,唯好搜奇猎异。嗜聊斋,读之百遍犹不足,每每穿
  <莫言你读书万卷,且到此处来,听野老谝闲>

  序言

  《莫言你读书万卷,且到此处来,听野老谝闲》,作者竹素园主人,乃一饱经沧桑之老头。一无所长,唯好搜奇猎异。嗜聊斋,读之百遍犹不足,每每穿乡走户,屁股千斤重,坐下就不走,东拉西扯,引出主人故事,然后洗耳恭听。所访人物,各式各样,无奇不有。
  一日,听说有某孤身寡妇,善捉跳蚤,每晚从头上拔长发一根,将被窝里的跳蚤系数绑住,起床后挂于墙壁,炫耀战果。然而患麻风病,独居野外茅庵,竟无人观摩。老头那时还年轻,听说世间有此等绝技,惊诧莫名,极想亲目一睹,欲寻同伴,个个摇头,遂独自登门拜访。
  麻风妇人见有访客,惊喜异常,无语凝噎。老头亦无语,只向墙壁搜寻,果见到一撮长发,根根绑着成串跳蚤,悬于壁间,登时目瞪口呆,便向妇人请教,何以能用头发绑住跳蚤?
  妇人淡然云:有何难哉!发觉有跳蚤上身,即在指尖舔些许唾液,猛地摁住,然后双指捏住,然后左手拔头发一根,从指间绕一圈,打个结,慢慢收紧,跳蚤即受缚矣。老头佩服不已,早将麻风病的危险弃之脑后,便与麻风妇人畅谈起来,不觉又搜集了几个故事,足有一个时辰,方才告辞。
  一日,又听说某村某男子尿得高,能尿过丈二墙头,不免又大大诧异,就拿了香烟去拜访,定要男子当场表演……
  如此这般,不断有奇闻异事让他上心,让他走访。年深日久,胸中便存储了无数奇异故事,每每对人感叹:世间每个人都是一本故事书,每个家庭都是一部电视连续剧,每个村庄都是一片故事的海洋!
  又无限惋惜道:古往今来,多少金子般闪光的故事,可惜可惜,都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烟一样消散得无影无踪了!连个影子也寻觅不到了!
  一日,老头坐于门外短墙上抽烟,看着人来车往,回忆起几个平生见到的听到的传奇故事,发痴发呆,咂嘴弄舌,品尝珍馐般有滋有味,竟不觉红日西斜,寒鸦归巢,凉风袭来。晚上便觉头昏体热,清知受了风寒,也不当一回事。谁知次日病情越发沉重,烧到四十度,意识也有些模糊,只得上医院诊治。儿女们生怕老父有个三长两短,纷纷问候。老头昏沉沉叹道:平生无遗憾,只有这满肚子的故事未曾留在人间,死了便没了,有些可惜啊……儿女们暗笑,说些不痛不痒的话安慰。老头只是摇头,却已经暗下了决心。
  住院两周,输液无数,痊愈出院。老头一改往日习惯,不再东游西窜,只坐在电脑前码字。老眼昏花,手指僵硬,码字速度极慢,一日不过二三百字。然而一日日,一月月,一年年,不慌不忙,锲而不舍,竟让他写出了数十万字的稿子。其实也只是把肚子里的故事写出一小部分,且都是些短篇,有的像小说,有的像散文,有的即像小说又像散文,可谓不伦不类。儿女们看了都暗暗摇头,只好在嘴上说些鼓励的话。
  一日,一位做过编辑的老同学来访,见老头正在电脑前码字,便挤过来连看数篇,击掌道:可惜了可惜了!
  老头问:可惜啥?
  同学道:都是写长篇的上好素材呀,能激发灵感的好素材,作家们求之不得的!你却这么简单就交代了,岂不可惜!加点水分,编些故事,搞个系列长篇,一准爆红!
  老头笑道:咱哪里是作家的料,也从没想过做什么作家,不过是出于好奇,搜集了一些故事,弃之可惜,如实记录记录罢了。依我看,美女的脸那么白嫩,为何偏要给她涂脂抹粉!咱就这样,素面朝天,图个本色天成。
  同学说:真东西未必卖得快,吃得开的偏偏是假货,这个你还不懂?
  老头道:懂,懂,不过我还是宁可真货没人看,也不愿假货糊弄人!
  稿子写完了,如何留在世间?老头又犯难。有心发表在杂志上,如今的杂志根本没人看,这且不说,如今的编辑有几个懂文字的?还不都是些东郭先生!自己印本书,赠送亲友,数量有限,又何谈传播?思来想去,决定在天涯社区的莲蓬鬼话上发表,或者有几个知音,使这些故事流传下去。
  是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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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屠户形象恶劣,死后要进地狱,所以君子喜食肉而远庖厨。在庖厨里宰杀生灵的都是小人,也就是社会底层的穷人。他们也知道杀生造孽,但活人尚且难作,遑论死后。据说有位杀牛的屠户临死前牛一样哞哞地惨叫不止,还有一位像牛一样爬着吃草——都是传说,真伪难辨。我见过的是牲畜对屠户的闻“风”丧胆。我们村合作化前有一屠户,全村所有的牛都不敢从他家门前经过——不是走到他家门口才遽然回头,而是距离百余米就见了鬼一般暴跳着往回跑,任凭怎么拽也无济于事。牛如何判断出此处是它们的死亡之地?真有些不好解释。狗的嗅觉更灵敏,有时候杀狗的屠户还有七八里远,狗就会闻“风”丧胆,浑身发抖。
  再说说我们村那位屠户。有一次,屠户买回来一头带犊的母牛,准备先杀了母牛,把牛犊养大再杀。屠户依操作规程,先把刀子磨快,将牛腿捆绑放倒,插上磨杆并固定好,就要放血,却高低找不见刀子,怎么也找不见。刚刚磨过的刀子,分明习惯性地放在身边,怎么不见了?屠户惶惑地左右观察,突然看见了一双惶惑的眼。屠夫有所悟,走向卧在地上的牛犊,但任凭怎么踢,牛犊就是卧地不起。屠夫越发狐疑,拽住牛尾巴,使劲把小牛身子挪开,赫然看见了压在牛腹下的屠刀。原来小牛趁他不注意,竟把刀子叼到一边,压在身下。屠户料不到牛有如此灵性,深受震撼,断然割断了捆绑母牛的绳子,收起屠刀,另谋生路去了。当时我们村还有人在场,看得真切。
  故事相当感人,而且完美,但还没有结束。一年后牛犊长大,已是合作化之初,属集体财产,给上了套,开始欢快地拉犁。那头母牛已经无力干活,合作社讨论结果,还是给杀了。我们村的屠户已经金盆洗手,就请了外村一位屠户。真是“离了王屠户,不吃带毛猪”,也不吃带毛牛。肉分到各家,我也吃到几片。其时我还是一个少年,却已经明白了一个简单的道理:凡牛,总不免“力尽筋疲刀尖死”的,难道要把它们当老人一样奉养起来吗?至于屠户,不过是代人受过,我们实在不该一边嚼肉,一边鄙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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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篇:《狼》。
跟帖评论:   @竹素园主人

  "莫言"二字,"别说"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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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评论:   我们这儿杀狗是锤击
  
跟帖评论:   楼主看得出是有真本事的人,只是太想标新立异,反而显得做作
  
跟帖评论:   @地下道里杀人 2016-03-16 22:24:00
  楼主看得出是有真本事的人,只是太想标新立异,反而显得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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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说详细些么?
跟帖评论:   @竹素园主人

  野老谝闲之第二篇

  狼

  《聊斋志异》是小说集,但有些篇什则明显是实录,比如几篇关于狼的故事。话说一个暑天的夜晚,狼闯进一户人家,跳上炕头,一口叼走了正在熟睡的小儿。在屋外解溲的母亲发觉,立即追了上去,一边与狼搏斗,一边大声呼救。孩子终于脱险,妇人兴奋不已,对着赶来救援的众乡亲手之舞之滔滔叙说,许久才发觉自己竟是一丝不挂站在众人面前。我总觉得任是蒲松龄那样的超级大脑也虚构不出这样真切动人的故事来,不是实录又是什么?
  我相信这故事是实录,还因为类似的故事在我们村也发生过,时间是在民国末期。乱世之秋,人命如蚁,狼以人体为食,且借此孳息,以致嗜人成性。我们村前有大路通过,不算偏僻,但仍时有狼害。事实上即便是县城,夜深人静时也偶有狼出没。城墙那么高,狼是如何爬过去的?殊为费解。那时地里坟多,有的坟园几亩大,荒草一人高,很适合狼藏身,可谓狼之渊薮——这是冬天。清明之后,漫山遍野麦浪滚滚,狼隐身其中,如针藏大海。秋天满世界是高粱、玉米、谷子、黍子,千军万马都可隐藏,何况几条狼。我那时小,出门后总被父母夹在当间,以防狼的突袭。村子里有狗,但似乎都被狼吓破了胆,嗅到狼的气息就缩作一团,吠一声也不敢的。这些狗见了狐狸倒能逞英雄,但七八条狗也追不上一只狐狸,有时甚至被狐狸吃掉。狐狸狡诈,诱引狗追,追呀追,狐狸突然跳下了高崖,实际是躲在了崖壁上。狗也跟着跳下去,就真的跳下去了。狐狸把摔伤的狗咬死,慢慢享用。连狐狸也斗不过的狗,是狼的对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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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远了。也是一个夏日的夜晚,我们村南头一户人家,一位年轻媳妇关了院门在月光下纺线,有个五六岁的孩子睡在身边凉席上。媳妇忽觉身后有响动,回头一看,孩子不见了,再看,一条狼正叼着孩子从墙壑口往外爬。幸亏狼负重且翻墙,行动迟缓,媳妇迅速扑上去,抓住了一条狼腿,用整个身体拖住了狼。狼靠前腿死命向墙外爬,媳妇张口狠命撕咬狼的大腿。狼连连放屁,媳妇不理;狼又射出一泡稀屎,直喷在媳妇脸上,媳妇仍不松手。狼无奈,回头咬了媳妇一口,孩子因而脱离狼口,媳妇也才松手。这孩子叫五子,左脸下半边让狼咬掉了,一辈子也没恢复,因此被称为“猡食五子”。猡者狼也,“猡食”犹“狗啃”、“鬼抓”之类,属咒人的词语,但在五子这里因为合乎事实,就只是带点揶揄的外号了。
  “猡食五子”狼口余生,后来娶妻生子,前几年才谢世;但绝非所有遭狼袭击的人都能逃生。大约在一九四零年前后,我们村后土岭上一处古墓被盗掘,村民们纷纷去看。墓在土岭半腰,土岭地势如龙,墓在龙头,龙身一个弯,逶迤到对面,是为龙尾。龙尾依旧是梯田,直线距离也就二三百米。梯田上有个十三四岁的半大小子在埝头割草,也不知是哪个村的。小伙子草割够了,解下腰间的铲儿绳,把草捆起来,准备背回家。就在草捆上肩一刹那,一条狼从背后扑上来,把小伙子扑倒在地。这边岭上的人眼看着狼把人叼走了,急忙一起大声呼喊,打猡啊打猡啊,然而终究都是旁观者,没人舍命追赶,狼就那么不慌不忙叼着人走了。大家判断,是墓葬的腐尸气息吸引了狼,狼不敢靠近墓边的人群,却盯上了割草的小伙子。狼在小伙子身后隐蔽着,畏惧那把镰刀;就趁草捆上背人站立未稳那一刹那发动了攻击,时机掌握得实在精准。


跟帖评论:   狼极善隐蔽,狼不现身,人是发现不了的;狼若现身,则有麻烦。有时大白天,在偏僻地段干活的农人也会遭遇狼。狼最怕绳子,若手里有条绳子,甩一甩,狼就会逃窜。干活的庄稼人手里拿的却往往是锄镰镢锨之类,不过也足可与狼对抗。狼是谋略家,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从来不做赔本买卖,也就是既要吃人,还要毫毛无损。看到人手里有武器,狼就只做试探性攻击,攻击不胜就面对面蹲着,进行精神战;再不然就假装撤退,又悄悄绕到人身后;有时会突然背向人刨土,扬起滚滚飞尘,就如扔烟幕弹一般,试图在烟幕掩护下发动袭击。人一边与狼搏斗,一边呐喊,或远或近有人应个声,狼就会撤退。终究因为是大白天,都有惊无险。
  晚上就不同了,尤其是前半夜,夜正长,狼有恃无恐,是狼最凶残的时候。村北头锁子妈就是天黑不久被狼咬死的。那天天黑后,锁子妈不见孙子回来,就出门去找。老太婆五十多岁,高大健壮,土语谓之“汉好”。锁子在家,见儿子回来了,他妈却不见回来,又急忙去找。出门滑了一跤,心中诧异,点上灯笼细看,门口竟是一潭血。锁子情知不妙,顺手拿了一把镰刀,循着血迹急急追过去。追到村外,见地里一条狼正在趴在他妈身上大嚼。事后大家分析,锁子家门口有个荒园子,狼早就藏在草丛里了,就在锁子妈回身闭门一刹那,狼从后边扑了上去。狼见了锁子,大张嘴呲着牙摆出威吓的架势;锁子愤极,一镰砍过去,也不知砍在狼身上那块,用力太大,镰刀头给砍掉了。狼负痛而逃,也幸亏逃了,不然锁子也危险了。锁子看看他妈已断气,大哭着把遗体背回家,次日发丧。狼仍不放弃,每晚都到他家骚扰,有一次竟蹿进了灵堂。锁子叫来几个小伙子,各持器械,埋伏在家门口。但只要他们在,狼就踪影全无,他们一走,狼就跳进了院子。锁子妈被安葬后,狼还不死心,几次在坟上刨洞。狼之狠毒亦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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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评论:   西北地区方言 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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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评论:   @竹素园主人

  有天晚上,我们村的石三虎从县城办完事回村,走到半路,忽觉身后有两只手搭在双肩。三虎从小就听大人告诫:晚上走路,狼会把双爪搭在人肩头,待人回头,就趁势一口咬住咽喉。三虎不敢回头,双手往肩上一摸,毛茸茸的,知道是狼,顺势抓住那两条腿,狠命往下拽。三虎身体魁梧,尤其有一双大手,常伸出小指头和别人的大拇指比粗细;当时也就三十出头,有的是力气。这么一拽,就把狼下颌顶在了自己头顶。狼上半身动弹不得,就两条后腿拼命蹬,把三虎的衣服抓烂了,裤带也抓断了,屁股大腿也抓破了,但三虎就是不松手。狼渐渐停止了挣扎,三虎看看胜利在望,猛一甩,把狼摔在地上;本以为狼已断气,谁知狼是诈死,落地后打个滚就跑,一边跑一边突突地拉稀。当时好歹有个帮手,那狼就跑不掉了。
  细数我们村与狼的无数次遭遇战,狼吃人是两次,人灭狼也是两次。一次是我们村那家屠户,是老一代的屠户。那天老屠户干完活,在夜色中往家赶路。夜色中赶路的人很多,但最易遭狼的却是屠户,因为屠户的刀具上衣服上都散发着肉味。《聊斋志异》里那篇著名的《狼》,连记三个狼的故事,都是屠户与狼的故事,绝非偶然。追赶我们村屠户的狼是两条,应该是一公一母吧。屠户随身没带肉,连骨头也没一根,被狼一步步逼到路边一眼小窑洞里。这种情况,换个人就只有死路一条了。但屠户常年操刀,功夫了得,而且几把刀子就在身边,便抽出一把尖刀朝狼掷去。结果一掷中的,刺进狼的腹部。负伤的狼嗥叫着逃窜,没负伤的狼也落荒而逃。屠夫逃回家,叫上几位邻居,打着灯笼循着血迹找见了狼。负伤的狼跑不多远就倒地而亡,没负伤的狼正艰难地拖着同伙的死尸,不知要拖到哪里去。大家赶走活狼,抬回死狼,由屠户开剥,连肉带皮,颇卖得几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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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屠户无疑是灭狼高手,但终究是经历了一番拼死搏斗的。能在挥手之间置狼于死地的,却是个七八岁的小屁孩。小屁孩叫蛋娃,那天在大路上拾到一个铁球,乒乓球大小,不知弃自何人,亦不知作何用途,甚觉稀罕,就在自家门口滚来滚去玩,一直滚到村外,竟没留意天色已晚;猛一回头,一条大灰狼扑了上来,狼呼出的热气都扑到脸上。慌乱中蛋娃将手中的铁球掷过去,不过是条件反射,下意识地垂死挣扎。不料那铁球恰好扔进狼嘴里,而且一下滚进狼咽喉,跃在半空的狼立时跌落在地,痛苦挣扎几下,咕咕几声,蹬蹬腿死了。奇哉异哉,旷古未闻也。当年若有网络,这事儿发个帖子,还不轰动世界!
  如今野狼绝迹,人要领教狼的风采,还得去动物园。然而大姑娘小孩子出门仍旧十分小心,怕的不是狼也是怕狼,是披着人皮的狼。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就不说了吧。



跟帖评论:   文采斐然,情节流畅。赞一个!
  
跟帖评论:   @竹素园主人

  明日开始发第三篇:《强人》。

  一个卖命的故事。
  有这样的事吗?有,但极少,史书上有记载的,遥远的年代。
  但这个卖命故事却发生在现代,这使竹素园主人极其震憾。
  有经验的读者一看就知道,这样的故事是编不出来的。我编不出来,你编不出来,曹雪芹编不出来,蒲松龄编不出来,鲁迅巴金也编不出来,更莫论莫言平凹了。
  所以,竹素园主人只是纪录生活,不敢自恃高明,胡编乱造。




跟帖评论:   高山流水,琴调相思。已有九位知音顶帖,在此有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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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评论:   @竹素园主人
  野老谝闲 之 题外话

  状 子

  前边说过要发《强人》一篇,却忽有所思所想,随即写下。咱们都随意一点,如何?
  状子,是百姓向官府告状时递交的文书。为何忽然想起了状子?起床前在被窝里翻一本杂志,有古代法律规定,状子不能超过二百字一节,便想起自己刚刚引用过的一个状子。是1951年的一件关乎人命的紧急呈词。人犯就要处决,布告已经贴出,只因天雨打搅,死刑未能执行;人犯之父知道儿子冤枉,连夜到专署喊冤,递上了呈词。
  使我赞叹的是,如此天大冤枉,那呈词只寥寥三百字,却把事情说得明明白白,逻辑严密,语气委婉,字字感人,而且不过是民间秀才的急就章,就写出了那样的水平。结果,死刑被中止,蒙冤的儿子最后无罪释放。
  各位有兴趣看那呈词,在我刚发过的一个帖子里,就在天涯《法治论坛》,题名《建国初期震惊三晋的八起大案》,第五案。帖子上过天涯首页,现在仍在论坛置顶,很好找。
  把旧时代的呈词拿来,和现在告状的文字相比,实在有天壤之别!如今各网站充斥着各式各样的告状帖子,喊冤之声不绝于耳,然而大多不堪一读。要点不明,语言啰嗦,缠夹不清,要看明白,实在是件很艰苦的事;阅读能力差点的,干脆就看不明白!至于有责任看状子的相关官员,一定为此大伤脑筋。这告状的效果如何,可想而知。
  状词这玩意看上简单,实在并不好写,需要执笔人有相当高的综合分析能力,能把错综复杂的事件理顺头绪,找出要点。不能光想着你有多少冤情,还要想到别人能明白你的冤情!别看现在到处都是文化人,能在几百字的限制下把事情写清楚的有几个?
  这就是说,我们的文化水平固然提高不少,但在某些方面,其实是退不了。



跟帖评论:   赶上直播,问候楼主早上好。
  
跟帖评论:   @竹素园主人

  野老谝闲之第三篇
  强 人

  慕万福的死刑是在那年秋天执行的。照例看客云集,我爷爷也去了。爷爷后来对我说,戏台上的刽子手杀人,总是拿一把又宽又长的大刀,高高举起,砍树桩似的狠狠砍下去——嗨,那是骗人的!其实,刽子手是倒提着刀,刀背贴在小臂下,他跨开马步,拍拍慕万福的肩膀,好像要说什么似的,就在慕万福回头那一刹那,一个侧转,上臂一抡,那刀就从慕万福脖子上割了过去。似乎是轻轻一划,一颗人头就从肩膀上滚了下来,就像一颗熟透的果子落地,落地后还转了两匝。整个过程极快,也就那么一眨眼功夫,有的人因为不专心,就没看真切。刽子手呢,也不像戏台上演的那样满脸横肉,浑身黑毛,不是那个样子,也和普通人没啥区别。
  爷爷说,他当时看着人头落地,觉得和做梦一般。这条人命难道真和自己有关吗?爷爷是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当时在东庄扛长工,阴差阳错,他竟成了这桩人头买卖的中人。爷爷一辈子只做过这么一次中人,却叫他痛悔终生。爷爷说:谁叫咱摊上这号邻居呢!
  慕万福是我们家的邻居,但不是老邻居。他是外来户,落户时间不长。和所有的难民一样,他也是一担子挑来的,身后跟着一个大脚女人。那时的妇女都是小脚,走起路来颤颤巍巍,踩高跷似的;大脚女人就不同,走得干净利落,老远就看得出来。女人很年轻,二十出头,大家都以为是男人的闺女,可闺女家怎么盘头了呢?后来才知道不是闺女,是媳妇。他们是哪里人?问他们,一会儿说是河南的,一会儿说是山东的,有时又说是安徽的。大家知道这是秘密,也就不再问了。照说落脚后的第一件事该是找活干;但慕万福却啥也不干,只是隔一段日子就神秘地消失那么几天。大家猜测,怕是个强人吧?
  果然,有一次爷爷往地里担粪,路过慕万福门口,被叫住了。慕万福招呼爷爷坐在他家那道残存的院墙上,递过来一根哈德门香烟(那是爷爷有生以来抽的第一根卷烟,而且是第一次使用火柴),开门见山道:小子,你他妈的,都十七八了,就知道下死苦!爷爷品味着卷烟的滋味,漫不经心回答:天生就是个打牛屁股的料嘛!
  慕万福冷笑一声:哼,打牛屁股?你爱打!不用本钱的好买卖有的是!见爷爷大惑不解,直截了当解释:抢——抢呀!也干不了?比如大路上过来一个人,包袱挺沉的,你悄悄跟上去,到了僻弯处,猛不防背后一棍,提了包袱就走——这也不会?
  爷爷立时额头冒汗,怯怯道:那是英雄好汉的事儿,要砍头的呀!
  哼,怕砍头,你想活一万岁吗?
  这一番议论石破天惊,爷爷当时的感觉就和遇到外星人一般,担着粪慢慢往坡上走,看看天,看看地,有些发摆子的感觉;直到把一担粪倒进地里,才算寻思清楚了:慕万福果真是个贼,而且是个明火执仗的明火贼。他是在网罗党羽,也就是想收徒弟吧。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做贼,还那么理直气壮。不管怎么说,爷爷实在被那种不遮不盖的胆气震慑,从此便和回避瘟神般尽力回避这个人。
  但谁叫他是邻居呢?总免不了要打交道。好在这个强人并不伤害乡邻,不但不伤害,似乎还在尽力地讨好大家,天长日久,大家也就习惯了他的存在。


跟帖评论:   慕万福第二次邀请爷爷到他家,已是十年后了。那时慕万福已经年近五十,头发花白了。他恭恭敬敬把爷爷请到他家里,坐在他家的炕沿上,照例先递上一支哈德门,然后深深叹息一声(爷爷说,这人是从不叹气的,这是唯一的一次),说:老三,有个事儿要托你。是这样,兄弟,你也知道老哥是干啥的,咱也从不瞒你。可是年纪不饶人啊!腿脚不利索了,眼也花了,又是单兵独将,好几回差点作了刀下鬼。自古没有白头贼啊!可不干了吃啥?我要是光杆一条还好,谁叫我娶了女人,还生了个儿子呢?他咳嗽一声,瞟了一眼正在锅台下烧火的媳妇,接着说:我想来想去,只有一条路:把我这条命卖掉。你在外村干活,眼界宽,看有谁家犯了死罪的,我去顶,他捞一条命,我捞一笔钱。他说得那么平淡,就和要卖掉一头牛一只羊一般。
  爷爷又一次感到天旋地转,愣在那里半晌无语,下意识地看了看坐在锅台下烧火的大脚婆。那女人坐在蒲团上,大腿上坐着不到一岁的孩子,从从容容拉着风箱,白净的面庞在火光里一闪一闪,像是有些兴奋似的。爷爷只得表示反对:老慕,留的青山在,不愁没柴烧,说什么也不该走这条路啊!
  慕万福冷冷瞄了父亲一眼,流露出对这种陈词滥调不屑一顾的神情,犹豫了一下,才算耐下性子解释了几句。他说,他自从干上这一行,就天天准备着死,准备几十年了。他爷爷只活到二十三岁,他爹只活到二十七岁,他的两个亲兄弟和七八个结拜兄弟没一个活过三十的;他就算是九头鸟,也早该死十回了;谁知道他妈的怎么回事,竟活到现在!如今还不见好就收,把这颗头卖个好价钱,给老婆孩子留条活路,等着被人白白砍掉吗?一番大道理竟说得爷爷哑口无言。 爷爷嘴上应承下来,心里却不以为然地想:谁傻了,会做这个中人呢?
跟帖评论:   从法治论坛跟过来,楼主写的真好,楼主辛苦
跟帖评论:   @竹素园主人 2016-03-17 15:25:00
  屠户无疑是灭狼高手,但终究是经历了一番拼死搏斗的。能在挥手之间置狼于死地的,却是个七八岁的小屁孩。小屁孩叫蛋娃,那天在大路上拾到一个铁球,乒乓球大小,不知弃自何人,亦不知作何用途,甚觉稀罕,就在自家门口滚来滚去玩,一直滚到村外,竟没留意天色已晚;猛一回头,一条大灰狼扑了上来,狼呼出的热气都扑到脸上。慌乱中蛋娃将手中的铁球掷过去,不过是条件反射,下意识地垂死挣扎。不料那铁球恰好扔进狼嘴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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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一个人,河南壮士何广位曾经活捉了好多狼.
跟帖评论:   @竹素园主人 2016-03-17 15:19:00
  @竹素园主人
  有天晚上,我们村的石三虎从县城办完事回村,走到半路,忽觉身后有两只手搭在双肩。三虎从小就听大人告诫:晚上走路,狼会把双爪搭在人肩头,待人回头,就趁势一口咬住咽喉。三虎不敢回头,双手往肩上一摸,毛茸茸的,知道是狼,顺势抓住那两条腿,狠命往下拽。三虎身体魁梧,尤其有一双大手,常伸出小指头和别人的大拇指比粗细;当时也就三十出头,有的是力气。这么一拽,就把狼下颌顶在了自己头顶。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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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画蛇添足,我邻居老鹿,也曾经打过狼,他那时还很年轻,在村外遇见一只狼,叨着一头猪的耳朵在奔跑,他赶上去,奋力把狼打到,这时很多村民也跑过来,劝他不要把狼打死,说是狼若在这里被打死,其他的狼会在这里吃一个人报复,他把那只狼放跑了,救下了那头猪.
跟帖评论:   @竹素园主人

  然而很不幸,阴差阳错,爷爷最后还是做了这个中人。
  那天爷爷在地里和几个长工锄地,说到义合成当铺的掌柜茅大家出事儿了,茅大大儿子杀了人,警察几次上门抓人,没抓得住。爷爷顺口道:茅掌柜有的是钱,还怕找不到个替罪的?大伙笑道:做梦吧,谁会替他去死?爷爷说:我们村就有。于是就说了慕万福的事,无非是在传播奇闻异事。谁知长工里有个茅大的拐弯亲戚,消息很快便传到茅大耳朵里。茅大马上找到爷爷,长长一揖,请爷爷骑了他家的马,找慕万福说话。爷爷不愿意,可是挡不住茅大孙子般的央求。当天晚上茅家父子到了慕家,中人自然是爷爷了。最后达成的协议是:慕万福去替死,死刑执行后,茅家送慕家二十五亩地,一头犍牛,一座院子,院子里三间瓦房。
  爷爷说写个字据吧。
  慕万福说写那个干啥,他妈的拿不出去的玩意。
  几个人只是到村外关帝庙里烧了个香,设了个誓。又过几天,茅家把方方面面该摆平的摆平了,就请慕万福上路。慕万福约了爷爷,带了老婆抱了孩子到东庄,一起看了茅大准备的那座院子,再到地里落实了那二十五亩地,回头又看了那头犍牛,都敲定了。地是好地,平展展一大块;院子不算宽大,但住一家人不成问题;犍牛不算高大,但只有五岁口,正是欢实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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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评论:   这种民间传奇故事般的题材,加上作者深厚的笔力,读来确实扣人心弦令人欲罢不舍!顶一个,收藏待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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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评论:   @竹素园主人

  茅大特意摆了一桌酒席,慕万福有说有笑大吃一顿,乘着酒兴,家也没回就上了路。大脚婆把男人送到东庄村口,男人走了几步,回头摆摆手对妻子说:你回去吧!
  大脚婆说:你走吧!
  两个人就此分手,就如寻常出门,各自头也不回,眼泪也没洒一滴。
  杀人重罪自然有杀人重罪的办理规程。此时虽然已是民国,但我们这里刑罚上的进步不大。慕万福给戴上了一百多斤重的脚镣,先是关在站笼里示众。一般人在那站笼里挺不过两天,但慕万福站了三天还没死,而且谈笑风生,还有滋有味地抽烟喝酒;然后是严刑拷打。既然是事先关照好的,为什么还要严刑拷打?兴许是衙门里内部有矛盾,兴许是既定程序,不可更改,总之,慕万福备受酷刑,脚腕和手腕的骨头都露了出来,流脓淌血。但慕万福始终不改口,硬是坐实了死罪。
  慕万福终于实现了愿望,脑袋落地了,茅大心中的一块石头也落地了。他是原本就设了局要诈人,还是真到分割财产的时候肉疼了,割不下去了?总之,慕万福顶他儿子死了,他却翻脸不认帐了。爷爷找了他好几次,他先是含含糊糊,推来推去,接着竟直截了当说:不过是个杀人越货的强人,早该死了,咱们何必认真呢!于是索性躲起来再不露面了。拖了两个月,爷爷看看真没希望了,就上门给大脚婆赔罪。



跟帖评论:   爷爷说:茅大昧良心了,不认账了,我是中人,我认这账。我家的几亩地,你先种上,下余的我慢慢还。
  大脚婆显然早有预感,惨然一笑说:三哥你还把我们孤儿寡母当人看,就够义气了。你带我去见一次茅大就行了,下余的事你别管了。
  这个女人可不一般!她坐月子时我奶奶照护过她几天,算我们村第一个和她有深交的人。她姓折,一个挺怪的姓,据说是一个什么匈奴王的后裔。奶奶说:这女人性硬!怎么个硬法?比如缠足,一般女娃娃从四五岁开始缠,好好的脚被布条子死死缠住,连骨头都要折回去,痛啊,都是成日成夜地哭,可到最后都还是屈服了。这女人就不仅哭闹,而且把头往墙上撞,是真的往死里撞,撞得血流如注。她娘拗不过她,妥协了,她于是长成一双无拘无束的天脚。这下完了,这个名叫折桂英的女人成了没人要的贱货。她人样并不差,高个头,直身板,白白净净,可就是没人要。那个时候,谁家要是娶了大脚婆,连进祠堂的权利也会失去的,是闹着玩的吗?于是,同龄的女子不论好坏十五六岁就嫁出去了,她二十岁了还守在娘家;却声名远播,谁家小女孩不愿意缠足,家长就拿她作反面教材。万般无奈,父母最后把她许给一个年过四十的老光棍,还是个癞痢头。女人伤心极了,决心一死了之。不料过礼的前一天晚上,家里却遭了贼。明火贼正是慕万福一伙,是来抢彩礼的,因为情报失误,早来了一天,没抢到财物,就把女人抢去作了人质。折家的赎金还没准备好,土匪却打发人稍话,赎金不要了,还要送来一份彩礼,姑娘留下了,给慕万福做老婆了。一个良家女子,怎样做了土匪婆娘,是强迫的还是自愿的,还是先强迫后自愿的,谁也说不清。出乎一般人意料的是,他们成了很投契的一对。后来因为慕万福一伙被官府围捕,七八个弟兄就慕万福一个逃脱,两口子这才逃难到我们这里。

跟帖评论:
  慕万福的儿子叫万儿,是我爹儿时的伙伴。大脚婆抱着万儿去找茅大,头一次是我爷爷陪着去的,此后就不要爷爷陪了。茅大当然不认账,于是母子二人每年在慕万福忌日那天,都要去找茅大一次,风雨无阻。万儿先是给抱着,后来是背着,再后来就跟着跑了。跑到第十五年,大脚婆最后一次找茅大,问茅大:你真的不给我家那份产业了?我这是最后一次问你。茅大刚吃完饭,自管仰着头大张着嘴,用小拇指长长的指甲剔着牙缝里的肉丝,等清理工作告一段落,才冷笑道:你不来就别来了,没人请你来呀!大脚婆再没说一句话,扭头走了。这个茅大,财迷心窍,他要是有一点点先见之明,就该抓住这个最后的机会,加倍偿还人家的。 他压根儿没注意到女人背后那个貌不惊人的小伙子。
跟帖评论:   楼主写的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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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评论:   老先生是陕西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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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评论:   @竹素园主人
  各位光临敝帖,十分荣幸!老朽一无所能,也就是个爱听故事,爱讲故事。各位真爱听,来日方长,咱讲一年也讲不完的!
跟帖评论:   @竹素园主人 2016-03-18 04:45:00
  高山流水,琴调相思。已有九位知音顶帖,在此有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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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图
  
跟帖评论:   @竹素园主人 2016-03-19 03:53:00
  @竹素园主人

  各位光临敝帖,十分荣幸!老朽一无所能,也就是个爱听故事,爱讲故事。各位真爱听,来日方长,咱讲一年也讲不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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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胃口吊的。
  
跟帖评论:   @竹素园主人 2016-03-18 23:43:00
  慕万福的儿子叫万儿,是我爹儿时的伙伴。大脚婆抱着万儿去找茅大,头一次是我爷爷陪着去的,此后就不要爷爷陪了。茅大当然不认账,于是母子二人每年在慕万福忌日那天,都要去找茅大一次,风雨无阻。万儿先是给抱着,后来是背着,再后来就跟着跑了。跑到第十五年,大脚婆最后一次找茅大,问茅大:你真的不给我家那份产业了?我这是最后一次问你。茅大刚吃完饭,自管仰着头大张着嘴,用小拇指长长的指甲剔着牙缝里的肉丝,等清理工作告一段落,才冷笑道:你不来就别来了,没人请你来呀!大脚婆再没说一句话,扭头走了。这个茅大,财迷心窍,他要是有一点点先见之明,就该抓住这个最后的机会,加倍偿还人家的。 他压根儿没注意到女人背后那个貌不惊人的小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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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请快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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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评论:   @竹素园主人

  万儿个头不高但匀称结实,小脑袋,宽肩膀,小眼睛,和他爹像神了,简直是一个模子里磕出来的。从小性子就野,爱打架,脸上常挂着伤,大脚婆管不住,好像也不大管。稍大点放过牛,再大点跟我们村的吴老大学杀猪,每次杀完猪能拿几斤猪杂碎回家。十七岁上听说卖兵挣钱,就卖兵,一下子挣来十石麦。敢卖兵的都不是寻常角色,不能真的把自己卖掉,要能逃回来才算赚。万儿却真的把自己卖掉了,四年后才回来,是随着军队回来的。日本鬼子打过来了,中国部队洪水般从前线败退下来,大部分是路过,也有驻扎下来的。万儿的部队驻扎在离我们村二十多里的霍家山。但没人知道他回来,大脚婆也不知道。
  万儿血洗茅大一家是在八月十五那天,吃后晌饭的时候。一连十多天的阴雨,突然放晴,天空不挂一丝云彩,格外的蓝,大家的心情也跟着好起来,几乎忽略了时局的动乱。那时各村都有自卫队,东庄村口站着两个自卫队的哨兵,看见来了一队晋绥军,只当是来催粮催款的,也就不当一回事。这一排晋绥军列队进入村子,到了茅大门口突然停住,一半人跑步散开来,包围了茅家院子,一半冲进了大门。
  茅家合家正坐在院子里吃团圆饭,已经年过七十的茅大和儿子们坐一桌,儿媳和孙子辈分坐两桌。桌上摆着石榴、花红果、月饼,刚出锅的肉包子热气腾腾,香气四溢。突然传来急促杂乱的脚步声,一家人惊慌起来,但什么都来不及了,眨眼间几十个枪口把他们团团围住了。
  茅家老二是东庄自卫队的队长,腰里挎着一支破手枪,他以为不过是来敲诈勒索的散兵游勇,就站起来寒暄道:弟兄们,一家人不见外,有啥事儿只管说!
  万儿喝道:少废话,把枪交出来!
  老二只得乖乖缴枪。
  万儿说:我们是晋绥军,打日本的,要派你家一笔款子,要按人头算,你家人来齐了吗?
  老二说来齐了,今儿八月十五,从来没这么齐过。
  万儿挥挥手,叫几个弟兄挨屋搜查。院子不大,也就十多间房子,很快搜完,搜出一个月婆子和一个没满月的婴儿。万儿命令茅家全家人站两排,男一排,女一排,让茅大站在当间,数一数,共是十九口。
  这时万儿才问茅大:认的我吗?
  茅大眼花,这时定睛细看,才大吃一惊,面前站着的分明是死去多年的慕万福,只是年轻了许多,而且穿了军装,当下腿一软,跪下就磕头。
  万儿问:哪个是你大儿子?
  茅大颤抖的手指了指。
  万儿问:当初我爹顶他去死,事先怎么说的?
  茅大结结巴巴回答:二十五亩地一头牛,一座院子。
  万儿问:你不是忘了吗,怎么又想起来了?我妈带我到你家跑了十五年,十五年你也没认账呀!你说这事儿咋办?
  茅大忙说:我这一份家当全送英雄!
  万儿冷笑一声,把茅家老大拉出来,问茅大:你这儿子二十年前就该挨刀的,是我爹顶他死的,这会该死了吧?
  茅大泪流满面,只是磕头求饶。
  万儿道:一命抵一命也不愿意?哼,那就把你四个儿子都拿来抵账!
  回头吩咐弟兄们:都别动,看我的!
  拿过一把砍刀,嚓嚓嚓,连砍四颗人头。那四个汉子就和绵羊遇见狼一样,没一个反抗。
  接下来,万儿一口气杀了茅家剩余的男女,连同那个未满月的婴儿,最后杀的是茅大。



跟帖评论:   第二天万儿回家了,腰里挎着盒子枪,身后跟着几十个弟兄。起先大家还以为是一伙散兵,后来发现带头的军官是万儿,就都拥到慕家门前。那一队兵整整齐齐站在当院,村民们没人敢进去,就站在院子外边看。不一会,就从窑洞里传出大脚婆撕心裂肺的哭声:万儿爹,你死得好苦啊!你这下可以合眼了呀!
  接着大脚婆出了院门,一路哭着,先到关帝庙烧了香,又到北沟慕万福的坟头去烧纸。万儿带着他的兵排着队跟在后边,很肃穆的样子,最后在慕万福坟前朝天打了一阵排枪。
  大家很快明白了,原来万儿已经是晋绥军的连长了,这次报仇,是得到他们团长特许的。
  霍家山的晋绥军不久被日本人打垮,万儿死里逃生,又投奔土匪马葫芦做了营长。马葫芦抢来个小老婆叫香香,是方圆几十里一朵花。万儿看上了香香,背后一枪,打死了骑在马上的马葫芦,霸占了香香。香香跟了万儿好几年,也没生下一男半女,万儿死后便没了踪影。
  万儿是在一九四六年冬天太岳纵队剿匪时被击毙的。消息传回来,大脚婆正坐在院子里纺花,她很平静地说:好着呢,是他爹的种!依旧纺她的花,直到把一个穗子纺完,才起身去找人收尸。
  几年后大脚婆也死了。想是一个人太孤寂,去和丈夫儿子团聚去了吧。村里人收拾遗物时,都以为父子两代强人,家里一定有不少金银财宝,结果找来找去,却是空空如也,只有几斗麦子,几件破衣服。村里人既震惊,又怜悯,便为大脚婆办丧事。没一个亲属,太凄清了,就创造性地举行了一次公祭,还特地请外村一位老秀才写了一篇祭文。那时我已经七八岁了,也混在人群里听那祭文。很难懂的四言文,念了好长一会,我居然听懂了“呜呼强人,我之芳邻”八个字。灵柩起身,锣鼓呼天抢地地响起来,像是在悲悼,又像是在控诉,像是在数说强人的不良,又像是在埋怨世道的不平。大脚婆自然是与男人合葬,身边是万儿的孤坟。两个坟头早就被平掉,只剩永远的萋萋荒草了。

跟帖评论:   楼主更新太慢了 看的不过瘾啊 还是等出差回来再看吧 能多看一会
跟帖评论:   真好看,顶。赞
  
跟帖评论:   楼主写的真好,二十一个赞,加油
  
跟帖评论:   @竹素园主人 2016-03-19 08:19:00
  @竹素园主人

  万儿个头不高但匀称结实,小脑袋,宽肩膀,小眼睛,和他爹像神了,简直是一个模子里磕出来的。从小性子就野,爱打架,脸上常挂着伤,大脚婆管不住,好像也不大管。稍大点放过牛,再大点跟我们村的吴老大学杀猪,每次杀完猪能拿几斤猪杂碎回家。十七岁上听说卖兵挣钱,就卖兵,一下子挣来十石麦。敢卖兵的都不是寻常角色,不能真的把自己卖掉,要能逃回来才算赚。万儿却真的把自己卖掉了,四年后才回来,是随着军队回来的。日本鬼子打过来了,中国部队洪水般从前线败退下来,大部分是路过,也有驻扎下来的。万儿的部队驻扎在离我们村二十多里的霍家山。但没人知道他回来,大脚婆也不知道。

  万儿血洗茅大一家是在八月十五那天,吃后晌饭的时候。一连十多天的阴雨,突然放晴,天空不挂一丝云彩,格外的蓝,大家的心情也跟着好起来,几乎忽略了时局的动乱。那时各村都有自卫队,东庄村口站着两个自卫队的哨兵,看见来了一队晋绥军,只当是来催粮催款的,也就不当一回事。这一排晋绥军列队进入村子,到了茅大门口突然停住,一半人跑步散开来,包围了茅家院子,一半冲进了大门。

  茅家合家正坐在院子里吃团圆饭,已经年过七十的茅大和儿子们坐一桌,儿媳和孙子辈分坐两桌。桌上摆着石榴、花红果、月饼,刚出锅的肉包子热气腾腾,香气四溢。突然传来急促杂乱的脚步声,一家人惊慌起来,但什么都来不及了,眨眼间几十个枪口把他们团团围住了。

  茅家老二是东庄自卫队的队长,腰里挎着一支破手枪,他以为不过是来敲诈勒索的散兵游勇,就站起来寒暄道:弟兄们,一家人不见外,有啥事儿只管说!

  万儿喝道:少废话,把枪交出来!

  老二只得乖乖缴枪。

  万儿说:我们是晋绥军,打日本的,要派你家一笔款子,要按人头算,你家人来齐了吗?

  老二说来齐了,今儿八月十五,从来没这么齐过。

  万儿挥挥手,叫几个弟兄挨屋搜查。院子不大,也就十多间房子,很快搜完,搜出一个月婆子和一个没满月的婴儿。万儿命令茅家全家人站两排,男一排,女一排,让茅大站在当间,数一数,共是十九口。

  这时万儿才问茅大:认的我吗?

  茅大眼花,这时定睛细看,才大吃一惊,面前站着的分明是死去多年的慕万福,只是年轻了许多,而且穿了军装,当下腿一软,跪下就磕头。

  万儿问:哪个是你大儿子?

  茅大颤抖的手指了指。

  万儿问:当初我爹顶他去死,事先怎么说的?

  茅大结结巴巴回答:二十五亩地一头牛,一座院子。

  万儿问:你不是忘了吗,怎么又想起来了?我妈带我到你家跑了十五年,十五年你也没认账呀!你说这事儿咋办?

  茅大忙说:我这一份家当全送英雄!

  万儿冷笑一声,把茅家老大拉出来,问茅大:你这儿子二十年前就该挨刀的,是我爹顶他死的,这会该死了吧?

  茅大泪流满面,只是磕头求饶。

  万儿道:一命抵一命也不愿意?哼,那就把你四个儿子都拿来抵账!

  回头吩咐弟兄们:都别动,看我的!

  拿过一把砍刀,嚓嚓嚓,连砍四颗人头。那四个汉子就和绵羊遇见狼一样,没一个反抗。

  接下来,万儿一口气杀了茅家剩余的男女,连同那个未满月的婴儿,最后杀的是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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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荡气回肠
  
跟帖评论:   @竹素园主人 2016-03-19 08:20:00
  第二天万儿回家了,腰里挎着盒子枪,身后跟着几十个弟兄。起先大家还以为是一伙散兵,后来发现带头的军官是万儿,就都拥到慕家门前。那一队兵整整齐齐站在当院,村民们没人敢进去,就站在院子外边看。不一会,就从窑洞里传出大脚婆撕心裂肺的哭声:万儿爹,你死得好苦啊!你这下可以合眼了呀!

  接着大脚婆出了院门,一路哭着,先到关帝庙烧了香,又到北沟慕万福的坟头去烧纸。万儿带着他的兵排着队跟在后边,很肃穆的样子,最后在慕万福坟前朝天打了一阵排枪。

  大家很快明白了,原来万儿已经是晋绥军的连长了,这次报仇,是得到他们团长特许的。

  霍家山的晋绥军不久被日本人打垮,万儿死里逃生,又投奔土匪马葫芦做了营长。马葫芦抢来个小老婆叫香香,是方圆几十里一朵花。万儿看上了香香,背后一枪,打死了骑在马上的马葫芦,霸占了香香。香香跟了万儿好几年,也没生下一男半女,万儿死后便没了踪影。

  万儿是在一九四六年冬天太岳纵队剿匪时被击毙的。消息传回来,大脚婆正坐在院子里纺花,她很平静地说:好着呢,是他爹的种!依旧纺她的花,直到把一个穗子纺完,才起身去找人收尸。

  几年后大脚婆也死了。想是一个人太孤寂,去和丈夫儿子团聚去了吧。村里人收拾遗物时,都以为父子两代强人,家里一定有不少金银财宝,结果找来找去,却是空空如也,只有几斗麦子,几件破衣服。村里人既震惊,又怜悯,便为大脚婆办丧事。没一个亲属,太凄清了,就创造性地举行了一次公祭,还特地请外村一位老秀才写了一篇祭文。那时我已经七八岁了,也混在人群里听那祭文。很难懂的四言文,念了好长一会,我居然听懂了“呜呼强人,我之芳邻”八个字。灵柩起身,锣鼓呼天抢地地响起来,像是在悲悼,又像是在控诉,像是在数说强人的不良,又像是在埋怨世道的不平。大脚婆自然是与男人合葬,身边是万儿的孤坟。两个坟头早就被平掉,只剩永远的萋萋荒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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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荡气回肠
  
跟帖评论:
  又有二十位高人顶帖,对老朽不吝赞誉之词,给予老朽极大鼓励支持,在此谢过!

  


跟帖评论:   好看,文笔好,故事好,娓娓道来,强人看得我眼泪都下来了,你不给我个说法,我就给你个说法,真汉子,有血性。??
跟帖评论:   mark
跟帖评论:   野老谝闲之花絮:

  李玉和招了

  文化大革命中,山西某县剧团更名东方红蒲剧团,到河南灵宝演出《红灯记》。演到鸠山抓捕李玉和,李玉和受严刑拷打仍坚贞不屈,有贼兵惶惶然上场,向鸠山报告道:“太君,李玉和他还是不招!”

  谁知这天演贼兵的演员犯浑,上场竟报告道:“太君,李玉和他他他,招了!”

  “鸠山”大窘,一时不知所措,愣了一刹,总算想出一个救场的法子,嘴软软地结巴着道:“这这这,不太可能吧?”

  观众大哗,笑得更欢了。

  这是严重的政治问题,好在演贼兵的演员根正苗红,受了几次批判,也便不了了之了。



跟帖评论:   顶顶!
跟帖评论:   @竹素园主人 2016-03-18 08:45:00
  @竹素园主人
  野老谝闲 之 题外话
  状 子
  前边说过要发《强人》一篇,却忽有所思所想,随即写下。咱们都随意一点,如何?
  状子,是百姓向官府告状时递交的文书。为何忽然想起了状子?起床前在被窝里翻一本杂志,有古代法律规定,状子不能超过二百字一节,便想起自己刚刚引用过的一个状子。是1951年的一件关乎人命的紧急呈词。人犯就要处决,布告已经贴出,只因天雨打搅,死刑未能执行;人犯之父知道儿子冤......
  -----------------------------
  将呈词录于下:

  呈 词
  为冤抑不明、请求宽刑、调查底蕴事:窃民子陈中昌,为抢劫一案,谨将其案内显明者陈述于后:案中所谓抢劫骡子四头,均经分途调查证明,并无抢劫之事,呈送闻喜县司法局在案。我家有驴一头,更有底细手续,决非抢劫所得。其他嫌疑,自有乡民对质,不难水落石出。
  知子莫若父。民子自胡宗南反攻之后,日日在家务农,所谓纠结逃亡战士抢劫之事,未免子虚乌有。民子在一九四八年夏天向新绛县贸易公司买过烟土十两,粘有“在顽区销售”字样,至闻喜被政府扣留,后经贸易公司证明,确属合法营销行为,旋即释放。民并不惜子死,只求调查清楚,毕竟罪归谁有,使民明了一下,亦不枉父子一场。案情重大,人命关天。急呈
  分院领导核 恩准 早日调查,不胜期待之至。
  具呈人: 闻喜县一区南宋村 陈明道
跟帖评论:   老爷子慢慢更,身体重要。此贴只当娱乐消遣,切勿当工作劳累。
  
跟帖评论:   @竹素园主人

  下一篇:大好人。
  不用说还是个真实的传奇故事,而且和上篇《强人》一样,也是个流浪汉的故事。
  这个流浪汉和那个流汉强人就是完全不同的面貌了。


跟帖评论:   好帖必须顶起来
跟帖评论:   @竹素园主人

  帖子要红火,不上首页不行。老夫前两个帖子,一个在天涯杂谈,一个在法治论坛,都是很快就上首页,火了几天。这回不中了,这个帖子夹缝里生存,有点艰难。要在过去,就弃之不顾了。但这回还是要坚持到底,不为别的,只为众网友的不吝赞颂。
  好,下边发第四篇。
跟帖评论:   野老谝闲之第四篇

  大好人

  郑有才也是个流浪汉,不知怎么流浪到了我们村。先是跟民校教员金大锭学文化,金大锭走了,他却留了下来,是不知不觉间留下来的。比如村里开会,村长狗剩说:把老郑叫上吧!年底了,要给区里报花户册,狗剩又漫不经心问:把老郑造上了没有?不久狗剩又说:叫老郑住到村公所吧,有他在,咱们省心。狗剩说这些话并不认为是做出了什么决定,而只是把一件遗忘的事儿补上。

  那时河南难民多,郑有才那一口标准的河南话就是身份证。都知道他是遭了水灾,只剩光杆一条,流浪好几年了。他年近四十,身强力壮,不讨饭,只找活干。除了干活,就是学文化。先是做扫盲班的旁听生,晚上听课,白天干活;没活时就练毛笔字。金大锭调走后,书不读了,字还是不停地练。不是在纸上练,是在村部的院子里练。他左手端一碗稀泥,右手捏一支大号毛笔,深深弯着腰,把字写在地上。泥巴字个个横平竖直,端正严肃,一排一排整整齐齐站满院子,俨然是一支接受检阅的部队。他后来竟参加了县里的书法展览。参加展览的全是些老学究,比如金大锭,学问根底好,字当然出色,所以能参展。郑有才扫盲班水平,也参加了展览,还评上了奖!他在获奖时说:要不是新社会,俺哪有机会读书识字,感谢党和政府啊!

  郑有才不单能吃苦,心眼也多,干零活,挖药材,打山猪,干了二年,就鼓捣出一辆自行车。那不是我们村第一辆自行车,却是第一辆公用自行车,僧帽牌,七成新。谁家能没个事儿呢?比如孩子高烧,需要马上看医生,郑有才一声令下,骑上他的僧帽车子就走,风雨无阻。我奶奶过世,办事用的菜蔬以及香烛纸马之类,就全是郑有才用自行车运回来的。因为是流浪汉,自然见多识广,遇事也有主见,就算是邻里纠纷、妇姑勃溪,很繁杂琐碎的事,他总能轻轻松松理出一个头绪来,三言两语,息事宁人。各家有红白喜事,都要请郑有才做“大总理”。这时候人来客往,千头万绪,但只要郑有才在那里一坐,各样事情都会井井有条,忙而不乱,不但点滴不漏,而且能根据你的家境,把事情办得既风光又节省。

  到合作化前夕,郑有才已经是我们村的会计了。一个流浪汉,落户时间不长,竟能那样得人信任,实在是个异数。听大人们议论,那账目才叫个清啊,一根葱也不含糊的。事实上他孤身一人住在村部,能窝藏什么呢?这时郑有才有点地位了,但还是一如既往随时待命全力以赴为大家服务,一如既往地练毛笔字,端着泥碗在院子里写呀写。久而久之,大家竟形成一种精神依赖,凡事没有郑有才参与便有些茫然无措。

跟帖评论:
  我那时虽然还小,对郑有才单位面貌只有个大概印象,印象深刻的是他的眼神。那是我奶奶下葬,郑有才是大总理。我们抬着供桌,把郑有才迎进门,齐齐作揖;郑有才急忙回礼。我抬头看一眼,不禁一个战栗!那目光怎么和绵羊一样善良呢?叫人看一眼就不忍心再看!当时郑有才还在我头上拍了拍,赞扬了几句什么。

  郑有才一直坚持单身,却是大家不能理解的。还不到四十岁,咋就不要女人了呢?虽然是外地人,但以他的人望,机会还是蛮多的。比如村西头的小寡妇果果,就是个顶好的茬口。

  果果还年轻,二十五六岁,好人样,但命苦,都说她是扫帚星。她三次嫁人,三次死男人。第三次嫁的是我们村的老木瓜,已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过门半年老木瓜也死了,她就孤身一人住在老木瓜破败的院子里,孤寂的气息老远就闻得到,狗都不耐烦从她门前过。

  那年上级号召兴办互助组,果果是最需要互助的,却没人要她,最后就剩了她一个。最受欢迎的是郑有才,各家都争着要,却让狗剩给挡住了。狗剩说:都想得美,让老郑给你们做长工,连个工钱也不要!老郑是村里的会计,忙着哩!

  却在暗地里把郑有才和果果写在了一个组。狗剩坏笑着对郑有才说:你们俩,一个有地没人,一个有人没地,合在一起 ,多美气!

  郑有才迟疑一下,点点头说:中!俺反正没事,果果那二亩地俺捎带着就种了!于是就到果果地里去干活。


跟帖评论:   果果见郑有才上了她的地,忙拿了家具跟着去。满村人都等着看戏,看这对孤男寡女的戏。郑有才却坚决地把果果挡了回去。郑有才连声说:妹子要不得,妹子要不得呀!这么点活儿还不够俺一个人干的!你回去该干啥干啥去吧!

  果果只好尴尬的离开,回家做饭。饭熟了,果果请有才回去吃饭,有才就是不去;果果把饭送到地里,有才又说要不得要不得!果果眼一酸背过身流泪道:大哥你是嫌弃我呀!差点没哭出声来。
  郑有才沉默一下,正色道:大妹子,你这是哪里话,大哥走南闯北,啥事没经过,啥人没见过,嫌弃过哪个人?我这是敬重你啊!

  接着又道:大妹子,都说你命硬,克男人,那是鬼话!是那些男人命薄,没福气享受好女人!妹子你放心,回头大哥给你找个福气大的!

  郑有才一诺千金,到处查访,跑了一年多,果真给果果找了个好对象。是个小学老师,三十岁,离了婚的,大高个,红脸膛上几颗麻子。果果嫁过去,一年后就生了个胖小子。麻脸男人不久调到县委去做秘书,大跃进时竟做了公社书记。果果成了官太太,到百货公司上了班,站在柜台前,那个舒泰那个美,谁能认出是当年那个穷寡妇呢?


跟帖评论:   只是这后来的美景郑有才没见到。

  出事那天,果果刚结婚,带着男人回来谢媒。按规矩,做了几个菜,又割了一吊肉,放在两个食盒里,由男人担着,送到村部。村部里坐着两个满脸煤灰的小炉匠,满口河南腔。果果就问郑有才:是你的老乡?郑有才笑道:不是俺老乡能这么亲热?昨天下午就来了,在俺这里住一夜啦。
  又说:你这饭菜来得正好,我正好请客。
  刚说几句,狗剩来了,看样子有公事,果果只好告辞。果果正在邻居家有一搭没一搭聊天,听见门外有人大声吆喝:
  都快出来呀,不好了,老郑给抓走了!
  果果吓了一跳,急忙到村部。村部的院子里已经挤满了人,那个乱劲,就像走失了蜂王的一窝蜂。

  原来,果果刚走,两个小炉匠拿出一张发黄的照片,对着郑有才这么看看,那么看看,说声没错,就突然拔出手枪,喝声不许动,拿根麻绳把郑有才捆了起来。狗剩忙叫道:你们这是干啥?小炉匠拿出证件给狗剩看。原来是河南来的便衣警察。两个便衣警察一刻不停把郑有才押走了,那副小炉匠担子也扔下不要了。

  大家乱纷纷喊道:真是胡闹,老郑能是坏人吗?搞错了搞错了!

  有的说:一准是认错了人,过一会就放回来了。

  有的反驳:想得美,那要抓到河南的,啥时才能放回来?

  不知是谁吆喝了一声:都别说了,还不快把人追回来!

  呼啦啦,全村人都行动起来。紧追慢追,人已经给押到了县公安局。于是我们村的男女黑压压站满了公安局的院子。这场面是从没有过的,整个县城都震动了。公安局长亲自出来接待,说:老乡们!人民政府是不会冤枉好人的,我们抓的是个隐藏多年的土匪头子。大家要相信政府,快回去吧!

跟帖评论:   嗨,大家想也没想,七嘴八舌道:局长,老郑是啥人,我们还不清楚吗?他怎么能是土匪呢?笑话!他是我们的会计,我们离不开他呀!

  说着,齐刷刷跪了下来。先是果果忍不住哭了一声,随即哭声便响成一片。

  局长愣住了,待哭声停止,语调一下严肃起来:老乡们,这人不叫郑有才,他真名周国峰!你们被土匪头子的假象迷惑了!老实告诉大家,他不但是土匪头子,而且是大土匪头子!

  大家报以沉默,跪着不起来。

  局长只好请两位河南警察出来说话。两个警察换了制服,一下子威严起来,其中一个站出来说道:老乡们,周国峰是俺们那里有名的大土匪,小孩子都知道。他出身官僚地主家庭,金陵大学的毕业生,父亲当过县长。他怎么是土匪呢?大家可能不信,俺只能简单地介绍一下。他们村两大姓,周家和王家,世代有仇。1939年,王家勾结日本人杀了周国锋的父亲。周国锋为报仇,参加了土匪队伍。土匪队伍叫黄河总队,人多枪多,独霸一方。周国锋不久就当了黄河总队的参谋长。他亲自带队伍回村,凡王家的人见一个杀一个,一口气杀了三十八口。他还认贼作父,一手拽住日本人,一手拉着国民党,和八路军作对!直到一九四八年春天,解放军过来了,把黄河总队消灭了,可是周国峰还是逃跑了。

  大家静静听着。河南警察接着说:这家伙很狡猾呀,这么多年一直没消息。幸亏他给他的五太太写了 ,才露了马脚。他有五个老婆,你们料不到吧?虽然那信上没写寄信人地址,但有邮戳啊。俺两个人到你们这里,走村串户三个月,才找到他。
  大
  家惊愕不已,但随即还是沉默,依旧跪着不动。


跟帖评论:   局长纳闷,就问:这里有村干吗?

  狗剩说:我是村长。

  局长有点火,问:你既是村长,为啥也执迷不悟?

  狗剩慢条斯理道:我们不相信郑有才就是周国峰。那么良善一个人,咋能是土匪呢!

  局长愣了一下,看看河南警察。河南警察忙说:俺们有照片,咋能错得了?

  狗剩说:多年前的老照片了,咋能不会错?

  许多人附和道:就是就是!

  局长想了想说:这个简单,把郑有才押出来,让他亲口给大家解释!

  大家一阵骚动,纷纷站了起来,凝目等待。不一会,郑有才出来了,戴着手铐,依旧高高大大,神态自若。那羊一样善良的目光看着大家,似乎是一个一个认真地看过,终于开口道:乡亲们,公安局领导说的句句是实,俺真名周国峰,是土匪头子。俺杀人如麻,死有余辜。这么多年,俺欺骗了大家,对不起大家!大家别再受骗了,回去吧。俺这里谢了!

  说着,跪下来磕头。一个头,两个头,很郑重地磕了三个头。

  原来郑有才真是周国峰呀!大家难过之极,待到那个熟悉的背影消失在门洞里,哭声便又响成一片。

  一路回家,几乎每一个人说话。

  村子里没了郑有才,好空啊!天没那么蓝了,庄稼也没那么绿了。那么一个好人,怎么能是土匪,而且还是大土匪呢?时势造英雄,难道时势也造土匪?大家想不通。狗日的竟有五个老婆,怪不得不结婚,咱们咋就没看出来?还常天写字学文化,装得怪像,原来早就大学毕业了呀!

  然而不管咋样,桥归桥,路归路,郑有才是郑有才,周国峰是周国峰,周国峰杀人如麻该治罪就治罪,郑有才对咱有恩该报答就报答。大家催促几个村干到河南去,是死是活总得看看呀。人多路远,花销大,把关帝庙前那棵大槐树挖掉吧。给老郑说清楚,服刑满了,还回咱村!
  几个村干到河南时,死刑令已经下达。大家赶忙买了些吃食,到监狱看了郑有才。行刑那天,大街上人山人海,郑有才站在汽车上给押了过来。砖头土块雨点般砸向卡车,郑有才的目光却仍不断搜寻,终于看见了向他招手的几个村干,点点头,别过了。村干们赶到刑场时,人已经给枪毙了。大家等了半日,不见有人来收尸,便买了一口松木棺材,置备了一身寿衣,入了殓;又在城外找了块荒地,安葬好,才回来。

  那年春节,我们村好些人家没贴春联。



跟帖评论:   通过故事教人向善也算是做了莫大的好事,顶一个。南无阿弥陀佛
跟帖评论:   好看。请继续。
  
跟帖评论:   @竹素园主人 61楼 2016-03-19 16:33:00

  又有二十位高人顶帖,对老朽不吝赞誉之词,给予老朽极大鼓励支持,在此谢过!

  
  —————————————————
  不错,我用头顶。
  
跟帖评论:   写的真好,只有赞
跟帖评论:   从三晋的帖子追随至此,楼主好文笔。
  
跟帖评论:   不少朋友看书速度快,楼主更新慢,一时又无法加速,抱歉!
  有个建议,楼主还有一个帖子己收官,但仍在置顶,欢迎光临
  法治论坛,顶框,左上方,《建国初期……八起大案》。
  一样是讲故事。

跟帖评论:   顶顶
  
跟帖评论:   前辈好文采 选的好题材 顶贴有喜 愿前辈保重身体 晚生敬待
  
跟帖评论:   问好顶帖!
  
跟帖评论:   要是速度快点很快就能飘红啦!祝楼主快乐!
  
跟帖评论:   @竹素园主人

  下边还是一个流浪汉的故事。
  那个时代流浪汉多。不管他们多么苦,多么卑贱,但不可否认,他们每个人都有一段感人的奋斗史,每个人都是一本感人的故事书。
  好吧,我就索性把流浪汉的故事集中到一起来发。
  这个流浪汉,就又是一个迥异的面目了。


跟帖评论:   野老谝闲之第五篇

  爬 行 者

  金大锭来到我们村时,已经流浪了四年,从小青年流浪成了大小伙子。他走过多少村镇?行走了一条怎样的路线?想来把那路程画张地图,一定小熊回家还复杂。他最后为何流浪到我们村,大家说不清,便是他自己,也未必说得清。

  那是个初冬的黎明,有个拾粪老汉路过村口的关帝庙,影影绰绰见庙门前趴着条狗,又像是狼。老汉警惕起来,拿粪锨在地上一拍,那东西发出了汪汪的吠叫。老汉知道是狗,便没当一回事,走自己的路。
  老汉姓高,人称老高,是在我们村落户的河南人。本地人亲戚套亲戚,不是叔伯是兄弟,被称作老高老李之类的,一定是外路人。外路人老高有几亩薄地,没牲口,全靠拾粪下地。

  待到老高挑着粪担回来,铜盘似的太阳已经上山,那条陌生的黄狗还蹲在庙门前,看着老高呜呜咽咽,摇尾乞怜,有所求的样子。老高有些诧异。老高当年也喂过狗,而且喂过好几条,知道这畜生是通人性的,只是不会说话罢了;何况他又就是个爱管闲事的人,便放下粪担,走进庙里探看。

  那个时代,每个村都有庙,大些的村子就不是一座庙,各式各样有好多座。这些庙意在敬奉神灵,却大抵都是过往乞丐的免费旅馆。我们村就一座关帝庙,已经有些破败,但遮风避雨还没问题。庙的一角堆些麦秸,则是为乞丐们常备的床铺。麦秸是村民们行善之举,还是乞丐们自备,不得而知。

  老高进庙,不见人影,只见麦秸堆上滚着个黑而圆的东西,像颗西瓜。老高寻思:这个时节,咋会有西瓜呢?定睛细看,才发现是颗人头——是一个人钻在麦秸堆里,露出来的头。那头头发很长,像一团黑毡片裹在头上,毡片下一张脸小而瘦,一双眼就显得特别大,额头也特别高,细细的脖子上几根筋很刺目。许多年后老高见了三毛流浪的连环画,仍不禁连声道:这三毛咋和当初的金大锭一个样呢?

  当下老高便问那黑毡片裹着的头:门外那狗是你的吗?

  那头微微一动。

  你讨饭还带狗?

  眼睛眨了一下。

  老高伸手摸摸那头,火烫火烫,知道这乞丐病得不轻。叹息一声回家,不一会便送来一个馍,一碗热面汤,看着乞丐吃了喝了。第二天早上,老高拾粪回来,又到庙里去看,本意是看那乞丐是不是还活着,却意外发现,乞丐不但活着,精神还好了许多,正跪在麦秸堆上,微闭双目,晃着头窃窃私语。老高细听,像是和尚念经,又像学生背书,便蹲下来,警察查户口似的盘问起来。

  原来乞丐名叫金大锭,太原人,家住太原钟楼街,家里开着好大京货铺,却不幸自幼罹病,不良于行,不能上学,只好聘请一位老秀才在家课读。十五岁时母亲病故,后母进门。后母第一次见到他即尖声惊叫,如遇鬼怪;吃饭时不让他上桌,喂狗似的扔给他一碗饭就走。这都罢了,还每每趁家中无人时拿尖尖的高跟鞋踢他。他痛哭一场,毅然背着家人出走,已经在外流浪四年了。那狗本是他家爱犬,跟上了他,撵也撵不走。因为酷好读书,又无书可读,每每在行乞间隙以背书自娱。

  老高寻思:这不就是戏台上常见的落难公子吗?只是戏台上的公子个个风度翩翩,还有小姐相思着,不像这位公子这么狼狈。

  老高道:这娃子,你这不是自讨苦吃吗?后妈再狠毒,总有你一口饭吃嘛!

  哼,宁肯饿死,也不吃那嗟来之食!

  那你讨吃到啥时?快写个信,叫你爸把你接回去!

  要回早回去了。不回去,死也不回去!

  你爹哩?找不见你不着急?

  乞丐低下了头,眼里闪着泪花,沉默不语。

  老高叹息着回家,喝了一碗泡馍,磨磨镰刀,正计划上地割柴,门外传来一阵孩子们的嬉闹声。出门去看,原来是一群孩子跟在一个乞丐身后看稀奇。哎哟,原来竟是个爬行的乞丐!那两条腿看上去还完好,为什么站不起来呢?老高细细观察,原来是膝盖上的毛病。正常的膝关节都是能屈能伸,金大锭的膝关节却只能屈,不能伸,仿佛被一只铁箍固定住了。由于长期爬行,裤管早就洞穿,膝盖脱颖而出。那叫什么膝盖哟,厚厚一层死疙瘩肉,牲口蹄子似的。还有那两只手,结满了针扎不进的老茧。

  老高这才明白这娃子遭后母虐待的原因:这样的残废,狗一样在身边爬来爬去,谁能不厌恶呢?除非是亲生父母。心里叹息:好可怜哟,就算一肚子学问,能顶啥用,还不和放到狗肚子里一样?

跟帖评论:   楼主很会讲故事!顶!
跟帖评论:   往来于村子里的乞丐各式各样,千奇百怪,每天都有看头,老高叹息归叹息,并不在意。谁知这天晚上村长狗剩来找老高,嗫嚅一下道:老高,派你个差事,你可不能推辞!

  老高问:啥事嘛!

  狗剩说:区里昨天开会,要各村趁冬闲办民校,扫盲。区长要马上确定扫盲教员,我把你报上了。

  老高叫苦道:不中不中!俺读过几年书不假,可早忘光了呀!

  狗剩说:总比我们强吧?

  老高还是摇头。

  狗剩说:你不干也行,你在咱村找,有比你强的,是谁就算谁!

  老高扳着指头一家家数过,读书识字的倒有几个,要么太老,要么在外边干事,除此之外真没个识字的。老高为难,突然灵光一闪,拍手道:有了有了!那个爬行的乞丐就中呀!你是扫盲,又不是找女婿,是吧?

  狗剩问:那个乞丐,他行?

  老高说:没问题,行。

  狗剩选老高本来也是无奈的选择。既然那个爬行的乞丐能凑数,那就凑个数吧。庄稼人,扫什么盲呢?好歹有个人应付应付就成啦。就请老高去和乞丐说话,条件是:每天讲课两小时,两个馍,各家轮流送,干到过年为止。

  于是金大锭在我们村留了下来。真是比针尖还小的一丁点机会,算不上机会的机会,但是,那要看遇到的是谁了!

  教室就在关帝庙。第一堂课来人不少,八成都是看稀奇的。金大锭站不直,只好跪在凳子上讲课。初出茅庐,课讲得不咋样,人口手,马牛羊,读了写,写了读,学员们很快便腻味了。第二天晚上来的人一下少了,第三天更少了,来了的也心不在焉。

  放学时金大锭留住老高,说:大伯,这差事我干不了,我还是讨饭去吧。

  老高大惊道:咋?还不比你讨饭强?是他们不学,又不是你不教,你只管吃你的两个大白馍就是了!

  金大锭摇头道:讨饭也比这强!

  拿定主意要走。老高只好找狗剩。狗剩诧异道:这叫花子脾气还不小哩!不过咱们的人也太不像话,得管管。这样吧:今后每晚点名,无故不到罚做一双军袜,两天不到罚做一双军鞋,支援前线!你敲锣宣布一下。

  这纪律一宣布,立竿见影,天一黑关帝庙里就坐满了人,一点名,一个不缺。狗剩得意地笑笑,示意金大锭讲课。但不到五分钟又乱了起来。女人们只管低头纳鞋底,男人们一边抽旱烟一边议论打临汾死了多少人,讲课的声音全给淹没了。

  金大锭茫然地看着大家,手足无措起来了。

  狗剩急忙大喊:不要说话!

  安静了半分钟,依然如故。如此数次,狗剩泄气地蹲下来。

  金大锭不讲了,低下头沉默起来,许久,从凳子上挪下来,低头跪在地上。

  大家和没有看见一样,照旧各干其事,各说其话。

  金大锭只是跪着。也不知道跪了多久,鬼使神差似的,说话声突然停止,突然都严肃起来,纷纷拿起了课本。

  我们村民校的教学从此上了正轨。金大锭晚上教学,白天满村跑,找学员补课。叫你补课你不补,他就跪着不走,由不了你。因为害怕教员跪在自家院子里不走,自愿也罢,被迫也罢,大家学习的劲头都很大。

  大家这才发现,这人并不是完全不会走,只是屈着腿走,摇摇晃晃,比爬行还费力,也滑稽。这时英雄聚义一般,又来了个流浪汉,叫郑有才。郑有才身强力壮,又很勤快,为了学文化,自愿给金大锭做徒弟,扫地抹桌一类杂活全包,把关帝庙收拾得干干净净。郑有才说:我流浪的地方多了,没见过这么有学问的教员。听得大家满心欢喜。

  春节前民校放假,实际是准备停办,金大锭的差事完了,却还给学员布置假期作业:每人写一副春联,不论好歹,一定亲自写,贴在自家门边。他说:大家看得起我就写,算是给我一点留念。结果家家户户都写了。正月初六区干部到我们村动员民工支前,意外发现各家门前自写的对联,知道是民校的成绩,啧啧称奇,不久就汇报到县里。县里正想找个扫盲的典型,便派人来调查。调查人员随便抽查了几个学员,居然都差不多会写信能读报了。又组织了一次考试,所有卷子都上了九十分,满分的还不少。
  对于民校,这真是石破天惊,我们村一下子名震全县。县政府要在我们村召开一个扫盲现场会,安排金大锭做经验介绍。可是金大锭已经走了,是大年初一早上走的。区长大发雷霆,呵斥狗剩道:怎么搞得!一个少有的先进典型,跪求学员学文化,能感动上帝,却感动不了你!你竟把他撵走了!

  狗剩忙诉苦道:我没撵,是原先说好的。

  区长道:你还犟,还不快找!

  狗剩急忙召集民兵分头去找,找了好几天,终于在四十里外一个镇店上找见了。金大锭正跪在摊子上给人写信,郑有才在一个工地上做小工。



跟帖评论:
  于是金大锭又回来了,郑有才和那条狗也回来了。狗剩赶紧提高金大锭的待遇,通知各家给金教员管饭,一日三餐,热馍热菜,送到庙里,不得马虎。又给金大锭解决了一副铺盖,一身新衣服。又在庙里支起一张床。金教员便有些安居乐业的气象了。现场会开过,村小学随即开办。我们村从来没办过小学,大家早就想办小学,只是没教员。这回有金大锭,不愁了。校址不用说,还在关帝庙。桌凳自备,择日开学。学生十几个,都是男娃,大的十二三,小的七八岁。课本是新的,教学方式却很陈旧,和私塾没啥区别,讲的很少,成天就是读呀读,写呀写,完不成课业就打手板。

  考虑到自己行动迟缓,学生逃跑是追不上的,金教员上课时先把庙门栓上,又拿根绳子在门闩上缠上许多匝。那条狗也好像明白主人的意思,老虎般蹲在门口。学生们学得很苦,常常挨打,有时回家吃饭手肿得连筷子也抓不住。教学成绩却优异,联区统考不但总是第一,而且遥遥领先。

  不久,鉴于各村小学教员里南郭先生太多,根据指示,每周全区教员集训一次,集训时讲课的教员就由金教员担任。去时由郑有才用自行车带着,讲完课又带回来。

  一年后金教员便做了联区校长,从破庙里搬到区政府去住,成了吃国家供给的干部。工作极其认真,学问底子又异常扎实,品行又好,两年后就调到县里做了文补校老师。文补校全名干部文化补习学校,学员多是些有官职没文化的老革命,学校里的老师自然也高人一头。金教员从此算是脱颖而出了。

  金教员再回我们村时,已是县中学的校长了,而且已经是个昂藏大汉了,是骑着自行车回来的。这是怎么回事?原来,县领导关心金教员,知道他那腿是能治的,就不惜代价,派人送他到西安做了膝关节手术。据说是由苏联专家主刀,做得很成功。从西安回来,金校长就整个变了样,只是双腿还稍微有点瘸,但不留意是看不出来的。

  不久,金校长结了婚,媳妇比他小十岁,蛮精干。他带着媳妇来我们村,进村先找老高,香烟点心美酒提了一大包。

  金校长结婚后便把父亲和继母从太原接到了身边。他的后母倒是生有一子,只是不成器,于是老两口只好靠当年走失的残疾儿子养老了。金校长待后母很好,有目共睹。我上县中学时,金校长还是校长,地位高,威信也高,但我只能远远地仰望,无缘结识了。


跟帖评论:   记号
  
跟帖评论:   我是洪洞的,读您的书亲切极了!给您大大的赞??!辛苦了,
  
跟帖评论:   @竹素园主人 2016-03-20 22:02:00
  于是金大锭又回来了,郑有才和那条狗也回来了。狗剩赶紧提高金大锭的待遇,通知各家给金教员管饭,一日三餐,热馍热菜,送到庙里,不得马虎。又给金大锭解决了一副铺盖,一身新衣服。又在庙里支起一张床。金教员便有些安居乐业的气象了。现场会开过,村小学随即开办。我们村从来没办过小学,大家早就想办小学,只是没教员。这回有金大锭,不愁了。校址不用说,还在关帝庙。桌凳自备,择日开学。学生十几个,都是男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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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的好,只有赞
跟帖评论:   加油
  
跟帖评论:   @竹素园主人

  感谢表扬,欢迎批评


跟帖评论:   很不错的帖子呢,有古人志怪之风格。顶
跟帖评论:
  你好!每一位光临本帖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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