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故事

最后的吸血鬼(翻译版)

鬼故事 https://www.szbce.com 2022-01-19 06:43 出处:网络 作者:帅得掉渣的狼编辑:@鬼故事
  说明:原本是英语小说,觉得不错,但没有找到中文版。所以就翻译了一下,和喜欢这类小说的朋友分享。因为是自己翻译的,所以有些不足的地方,还请大家提出宝贵意见。    故事简介:艾丽莎·波恩是一
  说明:原本是英语小说,觉得不错,但没有找到中文版。所以就翻译了一下,和喜欢这类小说的朋友分享。因为是自己翻译的,所以有些不足的地方,还请大家提出宝贵意见。
  
  故事简介:艾丽莎·波恩是一只活了5000多年的吸血鬼,很多年来,她一直猎捕人类,爱着人类,但现在却有人要猎捕她。这个人是谁--她或者他?还是另外一只吸血鬼?艾丽莎不确定。她曾认为自己是她这个种族的最后一个。
   艾丽莎只有一条线索。一个侦探,他曾试图勒索艾丽莎。但是在他还没有说出真相前,艾丽莎就杀死了他。于是她只好去找他的儿子,一位高中学生。5000多岁高龄艾丽莎,现在却要去上高中,还要试图成为一个男孩的朋友……
  
跟帖评论:   沙发。只有这么多吗?期待ing!

跟帖评论:   楼主继续

跟帖评论:   1
  我是一个吸血鬼,这是事实。但是和现代“吸血鬼”这个词的意义并不完全相同。那些关于象我这样的生物的故事,也是不怎么准确的。我不会在太阳下变成灰烬,看到十字架也不会发抖。我脖子里还戴了一个小的金十字架,只是因为我喜欢而已。我不能命令狼群发起攻击,我也不能在天空飞。更不能够仅仅靠给对方吸食我的血就制造出同类。狼的确喜欢我,在它们眼里,我和其他的食物一样,会很美味。因为我跳得很高,所以人们就以为我在飞。至于血——啊,总是能让我兴奋,我真的很喜欢,温暖的液体,尤其当我口渴的时候。而我总是很渴。
  我的名字,现在叫艾丽莎·波恩,仅两个词,将会再用上二十几年。我认为这比风的声音重要不了多少。我的头发是金色的,丝绸般柔滑。眼睛象映射着火焰的蓝宝石一样熠熠发光。身材也很符合现代标准,只是手臂和腿上有点肌肉,当然,这并不是那么明显。在开口讲话的时候,我会装成只有十八岁,但我声音里的一丝冷漠和经验的痕迹,让人觉得我比外表要大得多。我很少去想自己是什么时候出生的,早在金字塔矗立在灰色的月光下之前,我就已经在那了,那时侯我就在那荒芜的沙漠里。但我的起源地并不在那。
  我需要靠血来维生吗?我是不朽的吗?这么多年来,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喝血是因为我渴望得到它。我也能够吃普通的食物,并且消化它们。我和普通的男人和女人一样需要食物。我是一个活着的,呼吸着的生物。我有心跳,在我耳朵里听起来象雷声一样响。我的听力很敏锐,视力也是。我能够听到一英里外一片干树叶从枝头落下的声音,不用望远镜就可以看到月亮表面那些坑。而且随着年龄的增加,这些感觉也越来越敏锐
  

跟帖评论:   我的免疫系统牢不可破,有神奇的再生能力。如果你相信奇迹,但我并不相信。如果用一把刀刺进我的手臂,伤口可以再几分钟内愈合,并且不留疤痕。但如果刺进的是心脏,比如用现在常见的木柄的小刀,我可能会死。对于嵌入肉体的刀锋,即使是吸血鬼也很难恢复。
  但谁能够刺我呢?谁能够有这种机会呢?我有着5个壮年男子的力气,比任何一只母猫都要灵活。我的身体没有整套的攻击和防御系统,因为我不是个怪物。……我喜欢战斗,就跟我喜欢杀戮一样。当然,这些年我杀的人越来越少,因为已经没有什么必要了。况且,现代社会谋杀的原因总是很复杂,是对我宝贵却又无穷的时间的浪费。一些爱必须放弃,一些爱必须遗忘。如果你认为我是怪物,这些听起来就有点奇怪,我可以很有激情的去爱。我认为我自己不是一个魔鬼。
  

跟帖评论:   这是孕育神秘的时候,即使对我而言,这也是。我正站在侦探迈克·莱利的办公室外。他正在办公室里,灯很暗。我不看也知道。三小时前,莱利先生打电话给我,说我得来他的办公室谈谈,有些东西我可能会感兴趣。他的语气中带着威胁,甚至还有其他。我有敏锐的感觉,但我不会读心术。当我站在这个昏暗的散发着霉味的过道里的时候,我很好奇,同时我也有点愠怒,这对莱利先生来说,可不是好兆头。我轻轻的敲了敲门,在他还没有回答的时候,我就推门进去了。

跟帖评论:   然后呢 我要看呀

跟帖评论:   这就木了!!?内牛满面

跟帖评论:   “你好。”我说。我的声音听起来并不危险——毕竟我得装作十几岁。我站在秘书的桌子旁,想象着她得到了最后那些薪金,正如信中承诺的那样。莱利先生正在桌子边,在他的办公室里,当他注意到我的时候,他正站在那里。他穿着一件皱巴巴的运动外套。一瞥之下,我便看到了他左胸衣服下左轮手枪。莱利先生认为我是危险的,这使我的好奇心提升了一个等级。但我并不害怕他知道我真正是什么,或者他宁愿选择根本没有遇到我,哪怕是在大白天。
  “艾丽莎·波恩?”他说道。语气很拘束。
  “是的。”
  他在二十英尺开外做了下手势,“请进来坐。”
  我走进他的办公室,但是没有坐在他面前的办公椅上,而是坐在靠右墙的椅子上。我想和他成直线,如果他试图掏枪的话。如果他的确这么做话,他会死,而且可能会很痛苦。
  

跟帖评论:   他看着我,试着打量我,但这很困难,因为我只是坐在那里。他的衣服不仅是皱的,而且是脏的——匆忙中吃汉堡留下的油渍。我留意到,他的眼圈由于药物和疲劳的缘故,红红的。我猜想他的药是为了疾走,为长时间的压马路补充体力。跟踪我吗?那是当然。在他的眼中也闪烁着一丝满足,猎物终于被捉到的满足。我心底暗笑了一下,但也涌上了一丝不舒服。这个办公室不通风,稍微有点寒冷。我从来都不喜欢寒冷,虽然我赤裸着身体也可以在北极的严寒中生存。
  “我猜你一定很想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迫切的要和你谈谈。”他说。
  我点点头。我的腿没有交叉着,白色的裤子宽松的垂着。一只手放在膝盖上,另一只手玩着发梢,左手和右手变换着。
  “我可以叫你艾丽莎吗?”他问。
  “你想怎么叫就怎么叫吧,莱利先生。”
  我的声音让他吓了一跳,当然只是一点点,这正是我要的效果。我完全可以模仿现代少女的声调,但我让我的过去渗入了一点点,那是一种力量。我要莱利先生感到紧张,因为紧张的人往往会说出更多让他事后感到后悔的话。
  “叫我迈克,”他说,“找到这里难吗?”
  “不难。”
  “要喝点什么吗?咖啡还是苏打水?”
  “不用。”
  

跟帖评论:   感谢LZ木有弃坑=3=
  俺会一直追下去滴~
  这风格太有爱了,LZ翻译的很不错,文采也还行~~~~

跟帖评论:   继续啊

跟帖评论:   呵呵,等着LZ,不过狼人和vampire不是宿敌吗??难道???嘻嘻。。。

跟帖评论:   LZ又弃楼了~~~内奔~~

跟帖评论:   他瞥了一眼桌上的文件夹,打开了它。他清了清嗓子,我再一次听出了他的疲惫,还有恐惧。但是否是因我而恐惧?我不确定。除了外套下的枪以外,再他桌子另一侧的纸堆下也有一把。我嗅到了子弹的火药味,还有冷钢的气息。带着这么强的火力会见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我听到了轻微的金属和塑料摩擦的声音。他正在把我们的对话录下来。
  “首先我该告诉你我是谁,”他说,“正如我电话里提到的,我是位私家侦探。我的生意是我自己的——我是彻底的自由职业。人们找我去帮他们找出一些情事,调查冒险的投资,提供保护,当需要的时候,还去调查某些人的背景。”
  我笑道,“还有监视。”
  “我不监视,波恩小姐。”他拒绝承认。
  “是吗?”我笑得更烈了。我向前倾,从我敞开的黑色丝绸衬衫的领口,可以看到我胸部的上端。“太晚了,莱利先生,告诉我你想要什么?”
  

跟帖评论:   不错,我喜欢看,楼主继续....

跟帖评论:   南 :我不是弃楼,只是这几天感冒了。刚才那断更新就是俺流着鼻涕折腾出来的。现在继续折腾,争取下午再更几段。

跟帖评论:   MARK一下,我喜欢

跟帖评论:   怎么08年到10年啊,是不是我看错了啊

跟帖评论:   他摇了摇头,“作为一个孩子,你过于自信了点。”
  “作为一个运气差到极点的私家侦探,你过于有勇气了些。”
  他不喜欢这样的对话。他轻拍着桌上打开的文件夹。“最近几个月,我一直在调查你,波恩小姐,自从你搬到伦敦的上流住宅区以后。你有个很有趣的过去,还有许多投资。不过我确定你知道这些。”
  “的确。”
  “在我开始之前,我可以请教下你的年龄吗?”
  “可以。”
  “你多大了?”
  “不关你的事。”
  他笑了。他认为他赢了一点。但他却没有意识到,我早就在思考他该怎么死了,虽然我还是希望能够避免这么极端的举措。从来不要问一个吸血鬼的年纪。我们不喜欢这个问题。这是很不礼貌的。莱利先生再次清了清嗓子,我想我也许应该扼死他。
  “在你搬到伦敦的上流住宅区之前,”他道,“你住在洛衫矶—贝佛利山庄,事实上——256号。你的家是一处4000平方英尺的住宅,有两个游泳池,一个网球场,一个桑拿浴房,还有一个小型的天文台。这些财产大概价值是650万英镑。目前为止,你是登记的唯一拥有者,波恩小姐。”
  “有钱可不是什么罪。”
  “你不只是富有,你是非常富有。我的调查显示,你在这个国家有五处独立的房产。进一步的调查使我得知,你在欧洲和远东,还有不下于此的财富。你的股票和债券资产也很多,有上亿。但是没有一项调查可以揭示你是怎么获得这些不可思议的财富的。没有任何的家庭记录。相信我,波恩小姐。我已经调查的很深远了。”
  “我相信你。告诉我,你是联系了哪些人收集到这些资料的?”
  他很享受他吸引了我的兴趣,“我的来源当然都是可靠的。”
  “当然。”我盯着他说道。我的眼神很有杀伤力,有时不经意间,盯着一朵花看太久的时候,花会枯萎并死去。莱利先生没有了笑容,并且有些不安。“你为什么要调查我?”
  “你承认了我所说的这些都是确切的?”他问。
   “你想要我的精确数字吗?”我停顿了一下,眼睛依然盯着他。他的前额渗出了汗水。“为什么要调查我?”
  

跟帖评论:   好像开始进入正题了。LZ千万注意身体啊。。。
  夏天感冒是最痛苦的!!
  
  
  
  
  
  作者:安小妖A 回复日期:2010-5-24 11:24:00 19#
  
    怎么08年到10年啊,是不是我看错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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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木有看错,真的是久远之坑。。。。
  

跟帖评论:   “你承认了我所说的这些都是确切的?”他问。
  “你想要我的精确数字吗?”我停顿了一下,眼睛依然盯着他。他的前额渗出了汗水。“为什么要调查我?”
  他眨了眨眼睛,努力的转过身去。轻拭额头的汗水。“因为你使我着迷,”他说,“我心想,这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女子之一,没有人知道她是谁。而且她不超过25岁,没有家庭。这些使我好奇。”
  “好奇些什么?莱利先生。”
  他冒险快速的扫了我一眼,他真的很不喜欢看着我,虽然我很美。“为什么你到了如此极端的地步,却依然不为人所知。”他说。
  “这也使得你想知道,我是否会花钱,让自己仍旧不为人知。”我说。
  他表现的有些惊讶,“我可没有那么说。”
  “你想要多少?”
  我的问题让他震惊,但也使他高兴。他可以不需要先脏自己的手。但他没有意识到血比灰尘沾污的更深,也更长久。是的,我再次考虑,他没有多久好活了。
  “你打算给多少?”他冒险道。
  我耸耸肩,“得看情况。”
  “怎么说?”
  “看你是否告诉我,是谁向你指出了我的行踪。”
  他愤愤不平的道,“我向你保证,我不需要任何人为我指明方向。我发现你这些事情全凭我自己。”
  他在说谎,我确定。当一个人说谎的时候,我总能分辨出来。只有非凡的人才能够骗到我,然后他们就走运了。但我不喜欢被愚弄,所以他们得怀疑自己是否有那运气。
  “那么我一分钱也不会给。”我说。
  他直了直身子。他相信自己已经准备好了猛击。“那么我的还盘,波恩小姐,就是将我所发现的公诸于世。”他停顿道,“你觉得那怎么样?”
  “这永远不会发生。”
  他笑道,“你觉得不会吗?”
  我笑答,“在那发生之前,你就已经死了。”
  他大笑,“你能够决定我的生死吗?”
  “我会尽力。”
  

跟帖评论:   他止住了笑,严肃起来,既然我们已经谈论到了死亡。自从死亡这个字眼逗乐了我,我保持着微笑。他伸出一根手指指着我。
  “你可以确定,如果我发生任何事情的话,警察当天就会找到你门上。”他道。
  “你已经安排好了把我的资料发给其他人,”我说,“就是为了万一你发生什么意外?”
  “我会尽力。”他想要回答的很有智慧。但他还是在说谎。我向椅背靠了靠。他以为我是在放松。其实我是在摆好姿势保证腿可以直接踢出,我已经想好了,如果我要袭击的话,我会用右脚。
  “莱利先生,”我说,“我们没必要争执,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些什么,我也想从你那里得到些什么。我可以给你一百万,存入任何你指定的帐户,可以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如果你告诉我,是谁让你注意到了我。”
  他直视我的眼睛,他显然已经感觉到了我上升的怒气,因为在说话前,他畏缩了一下。他的声音有点起伏,并且有些混乱。他不明白我为什么突然变得如此胁迫。
  “除了我,没人对你有兴趣。”他答道。
  我叹了口气,“你带了武器,莱利先生。”
  “我有吗?”
  我冷冷道,“你的外套下有把枪。你桌上那些纸下面也有一把。你正在录音。也许有人会认为这些只是敲诈的标准预防措施,但我不这么想。我只是个年轻女人。我看上去一点也不危险。但有人告诉了你,我很危险,对付我要非常小心。而且你知道,那个人说的是对的。”我停顿了下,“那个人是谁?莱利先生。”
  

跟帖评论:   他摇了摇头,重新打量我,他不喜欢他所看到的。我的眼睛仿佛要把他看穿。他感到了一丝恐惧。
  “你怎…怎么知道这些的?”他问。
  “你承认了我所说的这些都是确切的?”我模仿他先前的话。
  他再次摇了摇头。
  我变了声音,让漫长的生命所拥有的低沉显现出来。这对他的作用很明显,他显然在颤抖,好象他突然意识到了自己正坐在一个怪物身边。但我不只是一个怪物。我是吸血鬼。从很多方面,就他而言,是所有怪物中最恐怖的一个。
  “有人雇佣你调查我。”我说,“我知道那是事实。不要再否认了。否则你会让我生气。我生气的时候很难控制我自己。我往往会做一些事后后悔的事情,我也许会因为杀了你而后悔,莱利先生。但是不会后悔多久。”我停顿了下,“现在,最后问你一次,告诉我是谁派你跟踪我的。我会给你一百万,并且让你活着走出去。”
  他疑惑的盯着我。他的眼睛看到的是一件事情,而耳朵听到的是另外一回事。我知道,他看到的是一个漂亮的金发女孩,有着一双美丽的蓝眼睛,而听到的柔软的声音却象是来自地狱的女妖。这对他来说已经足够。他开始有些结巴了。
  “波恩小姐,”他开始说,“你误会我了。我不想害你。我只是想和你做个简单的交易。没有人……会被伤害。”
  我深深吸了口气。我需要空气,虽然在必要时,我可以一小时不呼吸。再次开口前,我吐了一口气,这使房间变得更冷了。莱利先生打了个寒噤。
  “回答我的问题。”我简单的说道。
  他咳嗽了下,“没有其他人。”
  “你最好掏枪。”
  “什么?”
  “你马上就要死了。我估计你会想要垂死挣扎。”
  “波恩小姐——”
  “我已经五千岁了。”
  

跟帖评论:   他摇了摇头,重新打量我,他不喜欢他所看到的。我的眼睛仿佛要把他看穿。他感到了一丝恐惧。
  “你怎…怎么知道这些的?”他问。
  “你承认了我所说的这些都是确切的?”我模仿他先前的话。
  他再次摇了摇头。
  我变了声音,让漫长的生命所拥有的低沉显现出来。这对他的作用很明显,他显然在颤抖,好象他突然意识到了自己正坐在一个怪物身边。但我不只是一个怪物。我是吸血鬼。从很多方面,就他而言,是所有怪物中最恐怖的一个。
  “有人雇佣你调查我。”我说,“我知道那是事实。不要再否认了。否则你会让我生气。我生气的时候很难控制我自己。我往往会做一些事后后悔的事情,我也许会因为杀了你而后悔,莱利先生。但是不会后悔多久。”我停顿了下,“现在,最后问你一次,告诉我是谁派你跟踪我的。我会给你一百万,并且让你活着走出去。”
  他疑惑的盯着我。他的眼睛看到的是一件事情,而耳朵听到的是另外一回事。我知道,他看到的是一个漂亮的金发女孩,有着一双美丽的蓝眼睛,而听到的柔软的声音却象是来自地狱的女妖。这对他来说已经足够。他开始有些结巴了。
  “波恩小姐,”他开始说,“你误会我了。我不想害你。我只是想和你做个简单的交易。没有人……会被伤害。”
  我深深吸了口气。我需要空气,虽然在必要时,我可以一小时不呼吸。再次开口前,我吐了一口气,这使房间变得更冷了。莱利先生打了个寒噤。
  “回答我的问题。”我简单的说道。
  他咳嗽了下,“没有其他人。”
  “你最好掏枪。”
  “什么?”
  “你马上就要死了。我估计你会想要垂死挣扎。”
  “波恩小姐——”
  “我已经五千岁了。”
  

跟帖评论:   天涯抽风了……

跟帖评论:   疑似很好看的文!
  
  LZ,如果你承诺不弃坑,
  
  那我们就决定把你顶上去!

跟帖评论:   “什么?”他惊愕的看着我。
  我逼视着他,过去我常常这么做——杀人的时候。“我是只吸血鬼。”我轻轻的说道,“你惹恼了我。”
  他相信了。突然他相信了所有那些他从小听说过的恐怖故事。那些都是真实的:死去的东西渴望活着的血肉,黑暗中从柜子里伸出的骷髅手,从现实另一面跳出的怪物,没有打开的那一面——可以看起来如此的象人类,如此的可爱。
  他开始去拿枪,但是晚了,太晚了。
  我迅速从椅子上大力弹起,腾空。我的感觉切换到了超级加速模式。在过去几千年来,我遇到威胁的时候,我发展了一种能力,就是可以象慢镜头一样看到对方的动作。当然,这并不意味这我自己也慢下来了,相反,我的速度更快了。莱利先生什么都看不到,除了一条飞向他的模糊身影。当我移动的时候,他根本就看不清。我已经伸腿给了他致命的一击。
  

跟帖评论:   今天就更到这里了。明天上午要开一上午的会。要下午才能够继续。只要大家喜欢,我会努力把坑填上的。

跟帖评论:   我的右腿快速扫出,鞋跟正中他的胸骨。当他向后倒下的时候,我听到了骨头碎裂的声音。他的武器依然还在外套里。虽然我是呈水平方向朝他移动的,我的脚还是平稳的落在了地上。他躺在我脚边翻倒的椅子旁。喘着气,血正从口中喷涌而出。当踢碎他的胸骨时,我踢破了他的心脏,他很快就会死,但还要一会。我在他边上蹲下来,用手轻摸他的头。
  “迈克,”我轻声道,“你不该违抗我。”
  他呼吸困难,他自己的鲜血让他窒息——我听到血在他的肺里汩汩流动的声音。我有种冲动,想要用嘴唇吸出他身上的血,对于饥渴的我来说,这是很大的诱惑。但我还是没有这么做。
  “谁?”他向我喘着气。
  “我告诉了你事实,我是个吸血鬼。你根本就没有机会对抗我。这不公平,但事实就是这样。”我靠近他的嘴边,在他耳旁低声道,“现在告诉我真相,我可以停止你的痛苦。是谁派你跟踪我的?”
  他瞪大眼睛看着我,“斯立姆。”他轻声道。
  “谁是斯立姆?一个男子?”
  “是的。”
  “很好,迈克。那你怎么联系他?”
  “不……”
  “是。”我抚摩他的面颊,“斯立姆在哪里?”
  

跟帖评论:   他开始哭泣。眼泪和鲜血混在一处,让人看了心生怜悯。他全身颤抖,“我不想死,”他呻吟着,“我的孩子。”
  “告诉我斯立姆的事情,我会照顾好你的孩子。”我说。我的内心还是很善良的。我本可以说,如果你不告诉我斯立姆的一切的话,我会找到你的孩子,慢慢的剥掉他的皮。但莱利先生已经痛得听不见我说什么了。我立刻后悔自己出手太快,没能够把真相慢慢逼问出来。我曾告诉过他,我一生气会很冲动。而事实,也的确如此。
  “帮帮我。”他恳求道。
  “对不起。我只会杀人,不会医人,而且你伤的太重了。”我坐在自己腿上,环顾四周。在桌上看到了莱利先生的照片,在他旁边有个18岁左右的男孩。我从莱利身上移开右手,拿起照片,放到他眼前,“这是你的儿子?”
  他的脸上充满恐惧。“不!”他哭喊着。
  我再次靠近,“我不会伤害他。我只想知道斯立姆。他在哪?”
  

跟帖评论:   莱利开始抽搐,两条腿就象喧闹鬼舞动的木棍一样在地板上抖动。我抓住他,想使他安定下来,但是太晚了。他的牙齿咬破了下嘴唇,脸上的血更多了。他吸入了一口气,那好比是他棺材上的一锹烂泥。他的喉咙发出了几声咕噜响,然后眼睛朝脑后一翻,瘫软在我的臂弯里。我看了看那孩子的照片,然后伸手闭上了迈克·莱利的眼睛。
  这孩子笑起来很好看。
  应该是和他母亲在一起吧。
  现在的形势变得比我到此间侦探办公室前更为复杂。我知道有人在追踪我。但我却断掉了找到他的主要线索。我迅速的翻遍了莱利的办公室,除了他的家庭地址以外,没有找到任何有力的线索。莱利还有一台电脑,我怀疑他把重要的东西都存在机器上了。当我打开电脑,便立刻跳出要求输入口令的窗口时,我更确定了这种怀疑。虽然我在电脑某些领域已经胜过专家,但我还是怀疑,没有外来的帮助,我很难进入到他的数据库。我再一次拿起那张父子的合影。是在电脑旁照的。小莱利,我想,肯定知道进入的口令。我决定找他谈谈。
  

跟帖评论:   得在处理他父亲的尸体之后。由于莱利没有使用地毯,这使我的清洁工作简单了很多。我在这幢楼里找到了一个杂物柜。我拿着拖把,提桶回到了莱利先生的办公室,做起了平时他的秘书抱怨做的事情。我还从柜子里拿了两个绿色的大塑料袋。我把莱利装了进去。在离开前,我抹去了所有我留下的指纹。每个我碰过的地方,我都记得。
  晚上的时光,是如此的美好,多年来一直如此。当我把莱利先生弄下楼,扔到车里的时候,我一个鬼影子都没有见到。驶离他的办公室以后,我不想去海边,涉水把他沉到深水里。相反的,我开进了山里。在这个地区,我还是第一次埋人。自从我几个月前搬到麦菲尔以来,我还没有杀过人。我把车停在一条肮脏狭窄的路尽头,扛起莱利先生,进入了树林深处。我的耳朵很警觉,如果附近有人的话,他们也已经熟睡了。我没有带铁锹,因为我不需要。我的手指可以刺穿最坚硬的泥土,比用锋利的刀割肉更容易。进入到树林深处两英里左右,我放下了莱利,开始挖 坑。

跟帖评论:   LZ,能不能弱弱的问一句,为什么隔了这么久继续写啊

跟帖评论:   作者:绝望的贵公子南 回复日期:2010-5-24 15:19:00 21#
  
    好像开始进入正题了。LZ千万注意身体啊。。。
    夏天感冒是最痛苦的!!
    
    
    
    
    
    作者:安小妖A 回复日期:2010-5-24 11:24:00 19#
    
      怎么08年到10年啊,是不是我看错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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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木有看错,真的是久远之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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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啦,我差点开始怀疑自己

跟帖评论:   为啥我觉得LZ最后一句“开始挖坑”别有深意啊?
  
  开玩笑的,别生气啊
  
  翻译得不错,希望LZ继续

跟帖评论:   我靠,我没也没看错吧,居然赶上了三年又重新挖的坑,佩服楼主哦,居然还记得这里,崇拜,觉得很荣幸

跟帖评论:   楼主继续啊,,很是期待

跟帖评论:   TO安小妖A : 呵呵,这事说来话长了。简单的说,就是两年前,我原本翻好的稿子弄丢了,然后这文也没有多少人关注,就沉底了。最近刚被南捞了起来。于是就继续更了。
  
  TO无敌书迷 :原本我也不记得这里了,多亏南给我发了站内消息,我才发现我这里还留着一个坑,于是我又回来了,呵呵。
  
  TO其他几位朋友:前面我也说了,只要大家喜欢,我会尽力把坑填上。基本上我自认为是个有始有终的人。HOHO。
  其实翻译倒还好,主要是我打字太慢。目前一章快要结束了。下午会开始第二章的更新。
  

跟帖评论:   当然,我的衣服会有点脏,但没关系,我家里有洗衣粉和洗衣机。我根本不担心,即使尸体被人发现。
  其他的事情,却有些让我担忧。
  谁是斯立姆?
  他是怎么找到我的?
  他怎么知道要警告莱利小心对付我?
  我把莱利放到6英尺深的坑里,只几分钟便埋好了,没有为他说一句祷告的话。我可以向谁祈祷呢?克利须那神吗?我想他不会听我的祷告,哪怕是为一个受害的灵魂。……我不会为莱利祈祷。
  也不会为他的儿子。
  在我家,这个地区的新住宅,深夜的时候,我看着这个男孩的照片,很想知道为什么他看起来有点熟悉的感觉。他棕色的眼睛让人心醉,大而纯洁,也有着满月的月光下小猫头鹰那样的警觉。我想会不会有一天,我会把他埋在他父亲的身边。这种想法让我悲伤,但不知道为什么。
  

跟帖评论:   2
  我不需要太多的睡眠,最多2小时,我一般是在太阳最烈的时候睡。阳光的确会对我产生一点影响,但阳光并不象布莱姆·斯托克所写的小说里的德库拉伯爵那样,是吸血鬼致命的敌人。当《德库拉》这本小说第一次出版的时候,我只花了10分钟去阅读,便有了百分百的了解。这本书很有趣。我在1899年的一个傍晚拜访了斯托克先生,在他不知情的情况是,他遇到了一个真正的吸血鬼。对他来说,我是位甜美的姑娘。我请他在我的书上签名,临走前我还亲了他一下。我差点就喝到了他的一点血,我当时很受诱惑,但我觉得那么做的话,他就没有机会写续集了,那是我鼓励他做的事情。人们很少会思考到那些真正让他们恐惧的东西。但斯托克先生是个很敏锐的人,他知道我有点与众不同,我相信,他对我有点着迷。
  但是这太阳,天空中永恒的火焰,会削弱我的力量。在白天,尤其是当日正中天的时候,我总是觉得昏昏欲睡的,虽然还不至于累到非休息不可的地步,但也是疲倦到对任何东西都失去了热情。我不怎么喜欢白天。我喜欢黑暗中景物的模糊轮廓。有时还会梦想去拜访冥王。
  第二天早上我有点忙。首先我给三个管理我帐户的人打去了电话,他们在三个不同的洲。我告诉他们,对于我的财政情况被人调查到了感到很不满意。每个人都坚决说自己不知情,而且从他们的声音中,我知道他们没有说谎。我对莱利先生的侦察能力很是敬佩。在挖掘我这些事情上,他肯定用了绝妙的手段。
  要不然就是得到了帮助。
  

跟帖评论:   快更新呀,不痛快

跟帖评论:   当然,我知道他得到了帮助。但我也确信他背叛了派他来跟踪我的人。当他意识到我是多么有钱的时候,他肯定想通过直接跟着我来得到更多。这让我认为,派他来跟踪我的人并不知道我详细的生活和地址等细节。但我也知道,他马上会发现莱利失踪了,并且会寻找杀死莱利的人。我还有时间,但并不多。从天性上讲,我更喜欢做捕猎者,而不是被猎捕。事实上,我发誓,一旦找出是谁雇佣的莱利,我肯定会杀了他们。
  我做了一些安排,通过我美国的手下,当天就在麦菲尔高中进行了登记。我有了一个新身份,我叫拉拉·亚当斯。我的监护人亚当斯夫人将会带着我的成绩单去学校,尽可能把我安排到和雷·莱利一个班里。知道那孩子的名字并不难。我还是有一定的影响力的。我不会去见那假的亚当斯夫人,她也不会来见我。除非她想谈谈自己在拉拉利益上作的努力。但如果真那样的话,她将再也不能开口。我的随从们知道我喜欢保持沉默。我也付了足够的钱让他们保持沉默。
  

跟帖评论:   
  
  比起那些随意YY吸血鬼的晋江LOLI花痴文,这个女猪很有魄力、很理智(虽然一时火大宰了男猪的老爸,但是不宰掉就不会去找男猪了吧。。。咳咳),而且LZ的文风言简意赅,俺看的很舒坦~不像某些文看了想掀桌骂娘啊~~~~
  
  请大家赏脸支持狼童鞋~跟俺一起鞭打她不要弃坑=V=
  
  
  

跟帖评论:   =================俺是CJ的小贴士啊小贴士==============
  
  【 克利须那(梵Kr!s!n!a) 】 《 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   印度教的神祇。又译吉栗瑟拏,亦称黑天。乃毗湿奴神诸多化身中最得人缘的神祇。根据《毗湿奴往世书》及《薄伽梵往世书》所载,克利须那降生于雅德夫族,幼年时屡发神力,消除恶魔。曾率领雅德夫人前往卡提拉瓦半岛的西部海岸,建宫廷于今古吉拉特耶邦的德瓦尔卡,并娶鲁格米尼公主和其他妇女为妻;而大叙事诗《摩诃婆罗多》所载,是克利须那由人类进入最高神的阶段,其中最有名的〈薄伽梵歌〉一章系克利须那所说的福音书。克利须那所传的福音对毗湿奴教内部,以及印度教各宗派都有重大的影响。在吠檀多学派里,《薄伽梵歌》与《奥义书》同被视为根本圣典。   及至现代,经由宗教、艺术等媒介,克利须那在印度人精神生活中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至今毗湿奴教徒在每年的八月八日,还举行克利须那诞辰庆祝法会。节日前一天起教徒禁食,守更直到午夜。随后用水和牛奶沐浴克利须那神像,并向它礼拜。家家户户皆用甜食供奉神像,然后分食供物。此外,也举行各种歌舞活动以资庆祝。

跟帖评论:   很开心能看到这个文。LZ继续!!

跟帖评论:   那晚我有点焦躁不安,很渴。平时我是多久喝一次血呢?基本上隔一星期后会有点渴望。如果隔了一个月的话,我就会什么都不想,只想着下一个血淋淋的喉咙。如果太久不喝血的话,我的力量也会有所减弱。但也不会因为不喝血就死去。至少不会那么容易。我曾经有过一次6个月不喝人血。在危急的时候,我也可以只喝动物的血。但我只有喝饱人血的时候,才真正感到满足。我相信那是血液中生命的力量使我想要得到它,而不是液体本身。我不能确切的说出生命力量的定义,但我确定它存在着:当我咬着人的静脉时可以感觉到的心跳;他们欲望的热度。在动物的身上则没有这么强烈。当我吸一个人的血时,我感觉到也吸收到了这个人的一部分精华,他们的意志。活五千年需要很强的意志力。
  人类被我咬过以后,并不会变成吸血鬼。他们也不能靠喝我的一点血就变成吸血鬼。喝下去的血经过消化系统会被分解掉。我不知道这个经过口就可以变成吸血鬼的传说是怎么由来的。我只有通过给人换血才能够制造出另一个吸血鬼,而不是一点点血。我的血必须多到能够战胜过他的身体系统才行。
  当然,我最近不制造吸血鬼。
  

跟帖评论:   那晚我有点焦躁不安,很渴。平时我是多久喝一次血呢?基本上隔一星期后会有点渴望。如果隔了一个月的话,我就会什么都不想,只想着下一个血淋淋的喉咙。如果太久不喝血的话,我的力量也会有所减弱。但也不会因为不喝血就死去。至少不会那么容易。我曾经有过一次6个月不喝人血。在危急的时候,我也可以只喝动物的血。但我只有喝饱人血的时候,才真正感到满足。我相信那是血液中生命的力量使我想要得到它,而不是液体本身。我不能确切的说出生命力量的定义,但我确定它存在着:当我咬着人的静脉时可以感觉到的心跳;他们欲望的热度。在动物的身上则没有这么强烈。当我吸一个人的血时,我感觉到也吸收到了这个人的一部分精华,他们的意志。活五千年需要很强的意志力。
  人类被我咬过以后,并不会变成吸血鬼。他们也不能靠喝我的一点血就变成吸血鬼。喝下去的血经过消化系统会被分解掉。我不知道这个经过口就可以变成吸血鬼的传说是怎么由来的。我只有通过给人换血才能够制造出另一个吸血鬼,而不是一点点血。我的血必须多到能够战胜过他的身体系统才行。
  当然,我最近不制造吸血鬼。
  

跟帖评论:   那晚我有点焦躁不安,很渴。平时我是多久喝一次血呢?基本上隔一星期后会有点渴望。如果隔了一个月的话,我就会什么都不想,只想着下一个血淋淋的喉咙。如果太久不喝血的话,我的力量也会有所减弱。但也不会因为不喝血就死去。至少不会那么容易。我曾经有过一次6个月不喝人血。在危急的时候,我也可以只喝动物的血。但我只有喝饱人血的时候,才真正感到满足。我相信那是血液中生命的力量使我想要得到它,而不是液体本身。我不能确切的说出生命力量的定义,但我确定它存在着:当我咬着人的静脉时可以感觉到的心跳;他们欲望的热度。在动物的身上则没有这么强烈。当我吸一个人的血时,我感觉到也吸收到了这个人的一部分精华,他们的意志。活五千年需要很强的意志力。
  人类被我咬过以后,并不会变成吸血鬼。他们也不能靠喝我的一点血就变成吸血鬼。喝下去的血经过消化系统会被分解掉。我不知道这个经过口就可以变成吸血鬼的传说是怎么由来的。我只有通过给人换血才能够制造出另一个吸血鬼,而不是一点点血。我的血必须多到能够战胜过他的身体系统才行。
  当然,我最近不制造吸血鬼。
  

跟帖评论:   我沿着海岸线向南行驶。天色已晚。路边有一家酒吧,相当大。我轻轻的走了进去。男人们看着我,和伙伴交换着眼神。酒吧的招待并没有问我的身份,在我用凌厉的眼光扫了他一眼之后。周围的男人比女人要多得多。我正在搜寻一种特殊的类型,过路的人。我发现了一个坐在角落里的候选者。他长得又大又结实,没有剃须,温暖的外套并不脏,只是有几点没能洗干净的油渍。他的脸和蔼可亲,正坐在他的冰啤酒后面,不过有一点寂寞。他是长途卡车司机,我知道这种类型。我以前常在他们身上吸血。
  我在他面前坐下,他惊讶的抬起头。我微笑着,这种表情既可以让人放松警惕也可以让人生出戒心。但他很高兴看到我。他为我点了杯啤酒,然后我开始交谈。我没有问他是否结婚了——虽然很明显,他应该是有家室了——他也没有提到这个话题。过了一会,我们离开酒吧,去了一家汽车旅馆。虽然我告诉他,在他卡车的后座上也可以,但他拍了拍我的腿,摇了摇头。他很绅士,所以我不打算杀他。
  当他脱我衣服的时候,我一口咬进了他的脖子。他发出了满意的叹息,并把头往后仰。他并不知道我真正在做什么。当我吸血的时候,他一直保持着那个姿势,被催眠了。对他而言,就感觉好象从里到外被我的指甲尖爱抚着。这种感觉对我而言,一直都是又甜又自然。我并没有和他发生性关系。我咬破了自己的舌尖,让自己的一滴血进入了他的伤口。它们可以让伤口快速愈合,甚至不留疤痕。我把他放下,让他休息。我喝过酒。他会睡得很熟,也许醒来的时候会稍微有点头痛。
  “忘记。”我在他耳边低语道。
  他将不再记得我。他们很少会记得。
  

跟帖评论:   下一个早晨,我坐在卡斯特罗先生的历史课堂里。我米色的裙子很时尚,刺绣的花边在膝盖上方轻摆。我的腿很漂亮,而且我也不介意炫耀他们。我金色的波浪长发披在肩头。我没有化妆也没有戴首饰。雷·莱利就坐在我右边不远处。我很感兴趣的看着他。还有3分钟就要上课了。
  他的脸比他父亲的有立体感的多。他是现在许多帅哥的集合体。棕色的卷发和鲜明的轮廓。他看起来已经不是个孩子,更象一个男子。这体现在他棕色的眼睛中,当听他同学谈论的时候,有的接受,有的反对,不管别人想什么。他就是他自己,雷·莱利。我很欣赏他这一点。
  他和右边的一个女孩子交谈着。她的名字叫派特,很显然是他的女朋友。她很瘦,每次看到雷·莱利的时候都笑得很灿烂。她表现的很积极,但并不激进,只是充满生气。她的手很忙,老是去碰雷·莱利。我也喜欢她。不知道她是否会成为我的障碍。我希望不是因为他的缘故。说实在的,我不太愿意杀死年轻人。
  

跟帖评论:   派特的衣服很简朴,衬衫牛仔裤。我觉得她家应该没有什么钱。而雷穿的很时髦。这使我想起了我给他父亲开的价格,一百万。
  雷并没有表现出不安,也许他父亲经常会失踪几天。
  我清了清嗓子,他看着我。
  “你好,”他说,“你是新来的?”
  “嗨,”我答道,“是啊,今天早上刚报到。”我伸出优雅的手,“我叫拉拉·亚当斯。”
  “雷·莱利。”他和我握了握手。他的手很暖,血液也很健康。我可以通过人们的皮肤闻到血的味道。我可以判断出他们是否患有疾病——即使是在病发之前。雷继续盯着我看,我眨了眨长长的睫毛。在他身后,派特停止了和其他一位同学的交谈,正往这边看过来。“你从哪里来?”他问。
  “科罗拉多州。”
  “真的吗?你听起来有点口音。”
  他的评论让我有点吃惊。我自认在口音方面掌控的很好。“你听出了什么口音?”我是真的很好奇。
  “我不知道。英语,法语——听起来象一种组合。”
  我在英国和法国是呆过很久。“我经常旅行,”我说,“也许那就是你听到的。”
  “准是这样。”他朝身边做了个手势,“拉拉,这是我的女朋友,派特·麦克魁恩。派特,来见见拉拉·亚当斯。”
  派特点点头,“嗨,拉拉。”她的态度并不排斥。她相信雷的爱,也相信她自己。但那将会改变。我想到了莱利先生的电脑,我把它留在了办公室里。用不了多久,警察就会去搜查,也许会带走电脑。我没有拿机器,是因为我没有办法向雷解释,我拿电脑干什么。那就会很难说服他打开数据库。
  “你好,派特,”我说,“很高兴见到你。”
  “我也是。”她说,“这衣服真漂亮。”
  “谢谢。”我更愿意在派特不在场的时候结识雷,没有她夹在中间的话,我们会熟络的更容易些。我有自信可以吸引他的注意,没有男人能够拒绝我的诱惑。我把眼睛转向他,“今天这节课,我们上什么?”我问。
  

跟帖评论:   楼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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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评论:   “欧洲历史,”他答道,“只是广泛的概述,目前正讲到法国革命。你有所了解吗?”
  “我知道玛丽·安托瓦内特,”我说道。其实我当时并不接近法国贵族,因为他们令人生厌。但我的确在场,在她被砍头那天,我就在人群里。当锋利的刀切进她的脖子的时候,我还叹息了。砍头是少数让我不安的死刑之一。我曾经有四次被绞死和在十字架上被钉死过,但我都活过来了。不过要是丢了脑袋的话,那我可就玩完了。法国革命刚开始的时候我在那里,但在它结束前,我就去了美洲。
  “她真的说过,’让他们吃蛋糕’这句话吗?”雷说,他认为这是个笑话。
  “我相信这是她阿姨说的。”
  这节课的老师,卡斯特罗先生进来了。他是现代教育者的悲哀。他大踏步走进教室的时候,只对漂亮的女孩子微笑。胡子刮得很干净。我向他点点头。
  “他这个人怎么样?”
  “不坏。”雷耸耸肩膀。
  “但是也不好?”
  雷打量着我,“我想他会喜欢你。”
  “明白。”
  上课了,卡斯特罗先生把我介绍给班里的其他同学,并且叫我站起来说说自己。我仍然坐在那里,只说了十个词。卡斯特罗先生显得有点不高兴但没有多说什么。他开始上课。
  啊,历史,对于过去幻想的人文学科。学者们为了课文的真实性争论得面红耳赤。对我来说,历史的真谛不是事件,而是感觉。我从来没有见识过一场真正光荣的战争。
  卡斯特罗先生对过去没有什么感觉。他所讲的那些事情也不怎么正确。他讲了30分钟,我开始有点厌烦了。明亮的太阳使我昏昏欲睡。他发现我正看着窗外。
  “亚当斯小姐,”他打断了我的遐想,“能不能谈谈你对法国贵族的看法?”
  

跟帖评论:   “我觉得他们很高贵。”我说。
  卡斯特罗先生皱起了眉头,“你赞同他们对穷人的剥削?”
  在回答前,我瞥了一眼雷。我觉得他不会喜欢普通的十几岁的女孩子,至少骨子里不会。我也没有兴趣扮演那种类型的女孩子。他正看着我。
  “没什么赞同不赞同的。”我说,“我只是接受这一点。有权力的人总是比那些没有权力的人可以获得更多利益。”
  “这听起来像是总结。”卡斯特罗先生道,“来麦菲尔之前,你在哪里上学?”
  “我在哪里上学无关紧要。”
  “听起来你对权威有所质疑。”卡斯特罗先生说。
  “并不总是,得看情况。”
  “看什么情况?”
  “得看那权威是否愚蠢,”我笑着说,毫无疑问我是在指他。卡斯特罗先生很明智的绕了过去,开始了另一个话题。
   但在铃响的时候,老师让我留下来。这让我很郁闷;我本想趁这时候和雷说说话。我只好看着他和派特一起走出。在离开视线之前,他回头看了我一眼。卡斯特罗先生轻敲桌面,想引起我的注意。
  “有什么问题吗?”
  “我希望没有,”卡斯特罗先生说道,“我担心,我们错失了一个好的开始。我们彼此都明白,对方从哪里来。”
   我盯着他,但并不强烈到让他畏缩,但足以让他不安。“我想我很确切的知道你是哪里来的。”我说。
   他被惹恼了,“噢,是哪里呢?”
   我能够从他的呼吸中闻到酒精的味道,前晚的,大前晚的,再前晚的。他只有30岁,但他的眼圈暗示着他的肝脏已经快70岁了。他强硬的姿态只是个表象,当他等我回答的时候,手正在颤抖。他的眼睛一直看着我的身体。我决定忽略他的问题。
  “你觉得我态度不好,”我说,“其实我并不是你所想的那样。如果你了解我,你会因为我对历史的理解而欣赏我。”我压低声音,“或者因为其他事情。”
   “这门课你想得几分?”
  他的问题让我发笑,真是荒唐。我靠过去在他脸上拧了一把,很重的一把让他跳了起来。他很幸运,我这把没有捏他的裤裆。“怎么了,卡斯特罗先生,我确信你会给小拉拉她想要的成绩的。不是吗?”
   他想要掸开我的手,当然,我早伸回来了。“咳,走着瞧,小姐。”
   我咯咯笑道,“我会瞧着的,卡斯特罗先生。确保你在这个学期结束前你还没有喝死的话,我会得到好成绩的。你知道。”
  “我不喝酒。”当我走开时,他无力的说道。
  “我根本不在乎成绩。”我扭头说道。
  

跟帖评论:   晕啊,这样才能够删掉这些广告啊?

跟帖评论:   在下一堂课之前,我没能赶上雷。那节课我和他不同班。看来我那假的监护人没有把我的时刻表和雷安排得很合拍。这堂课是三角学,我对此也很熟悉。我艰难的熬过了那50分钟。
  第三节我也不和雷一起,我们要第四节生物课才能够碰到。这节课是体育课。我带了兰色的短裤和白色的T恤。派特的衣物柜就在我边上,当我们脱衣服时,她开始和我说话。
  “为什么卡斯特罗先生叫你留下来?”她问。
  “他想邀请我出去。”
  “那家伙喜欢女生。你觉得雷怎么样?”
  派特并不是极端多疑,但她正想弄明白我的来历。“我想他需要很多爱。”我答道。
  派特不是很明白,所以她笑着说,“我给他爱的多于他所能够掌控的。”她停顿了下,羡慕的看着我暂时赤裸的身体,“你美得无与伦比。你肯定有很多的追求者。”
  我穿上短裤,“我不在意,我把他们都打回去,狠狠的。”
  派特笑了笑,有点儿紧张。
  体育课教的是射箭的基础知识。这节课是同校的部分人一起上。手上拿着弓箭,我想起了很久以前。关于阿朱那的记忆,克利须那最好的朋友和最强的弓箭手,也许我不该想起他。他是杀死吸血鬼最多的凡人。
  用一把弓。
  在一个晚上。
  只是因为克利须那想那样。
  

跟帖评论:   因为小说中涉及到一些人物,这里补充下背景,都是网上找的,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再搜索下。
  1.克利须那神
  南在前面已经贴了,就不多说了。
  2.玛丽·安托瓦内特
  玛丽·安托瓦内特(Marie An-toinette,1755~1793年),原奥地利帝国公主,生于维也纳,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弗朗索瓦一世与奥地利女王玛丽亚·特蕾西亚第十五个孩子(最小的女儿,她还有一个弟弟)。1755年11月2日出生在维也纳霍夫堡皇宫。她被取名为玛丽亚·安东尼亚·约瑟芬·约翰娜(Maria-Antonia-Josepha-Johanna)。 玛丽亚是以纪念圣母玛丽亚, 安托瓦内特是纪念帕多瓦的圣安东尼, 约瑟芬是纪念她的哥哥约瑟夫大公,约翰娜是纪念传教士圣约翰。 一位大臣是这样描述这个新生儿的:“一个娇小但完全健康的女大公。”
  1766年,为政治上的需求,法国王室正式向11岁的玛丽·安托瓦内特公主求婚。奥地利宫廷欣然应允。但由于种种原因,这场婚礼被拖了数年。直到1770年,玛丽·安托瓦内特快15岁时,才终于踏上法国国土,成为法国王储,路易·奥古斯特·德·波旁(即日后的路易十六)的王太子妃。
  1774年,路易十五驾崩,路易十六即位。玛丽·安托瓦内特成为法国王后,母仪法兰西。但很可惜,她本人并没有作为一名王后所应该具备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进入法国宫廷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在政治上毫无建树。每天只是热衷于舞会、时装、玩乐和庆宴,修饰花园,奢侈无度,有“赤字夫人”之称。在法国大革命开始后,她身上却意外地体现出一位王后的骄傲与尊严,表现得比路易十六更有主见,更为顽固。
  当整个法国贵族都四散奔逃,甚至有些人自愿放弃贵族身份,加入革命队伍的时候,玛丽·安托瓦内特却依然在用她微薄的力量捍卫王权帝位。原本只知道享乐的女人,此时终于爆发出惊人的意志力。如法国政治家米拉波所说,”她是当时凡尔赛中唯一的男子汉“。
  但是,即便王后如此坚强,一方面贵族的不合作,一方面革命的浪潮又不可抵抗,国王夫妇还是不得不败下阵来。1789年10月5日,凡尔赛宫被女性(和伪装成女性的男性)革命者队伍攻陷。6日,路易十六和王后及王子、公主,被押送往巴黎,住在杜伊勒里宫。
  在这里,国王一家所有的举动都被监控,随时防止他们逃跑,并且严格监控所有的信件往来和信息传递。但安托瓦内特不死心,她运用所有的聪明才智与外界联络,向外国求援,向流亡贵族求救。很可惜,人人都想独善其身,甚至想从中渔利,根本没有人真正关心他们的死活。
  唯有忠诚的费森,这时候勇敢地站了出来。他为安托瓦内特设计一套精密的逃跑计划,但结果却因为国王一家缺乏应变知识和其他各种各样偶然因素,而最终宣告失败。他们在边境城市瓦伦被发现,押送回巴黎。
  1793年10月16日大约11点,玛丽·安托瓦内特在革命广场(即协和广场)被公开执行死刑,之后草草下葬。可以说,直到最后死亡,她也未真正低过头,始终维持着王后的尊严。死后尸体一度被扔在万人坑埋葬,直到22年之后,普罗旺斯伯爵复辟成为路易十八,才将她的白骨重新挖出,并妥善安葬。
  
  传闻,玛丽短暂的一生中留下了两句名言:
  当大臣告知玛丽,法国老百姓连面包都没得吃的时候,玛丽天真甜蜜地笑道:“那他们干嘛不吃蛋糕?”历史上玛丽很可能没有说过这句话,是后人将愤慨宣泄在这位热衷于打扮的皇后身上。
  当玛丽被推上断头台的时候,她踩到了刽子手的脚,这时玛丽说了句:“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此事亦见于斯蒂芬·茨威格传记小说《断头王后》中。)

跟帖评论:   3.阿朱那,Arjuna (印度古代梵文史诗《摩诃婆罗多》)
  英文释意:(Hindu mythology) the most important of the princes in the Bhagavad-Gita to whom Krishna explains the nature of being and of God and how humans can come to know God
  

跟帖评论:   派特跟着我一起进入了场地,在选装备的时候,她巧妙的和我分开了。我早就调查过她,所以分开了也好。我戴着很大的着色太阳镜。当我拿弓箭的时候,一个戴着厚眼镜和耳机,看起来有点贫血的男生对我说,“你是新来的吧?”
  “是的,我叫拉拉·亚当斯。你呢?”
  “塞默·德累斯顿。”他伸出手,“很高兴遇到你。”
  我的肌肤一靠近他,我便立刻知道,这个年轻人不到一年就会死去。他的血有病——更不用说身体的其他部分了。我握着他的手时间太久了些。他疑惑的看着我。
  “你很强壮。”他说。
  我笑了笑松开手,“相对于女孩子来说?”
  他把手在身侧擦了下。他的病让我吃惊,我居然已经捏伤了他的手。“我想是这样。”他说。
  “塞默是个什么样的名字呢?它使你听起来象个书呆子。”
  他喜欢我的直率,“我也一直很讨厌这个名字,但这是我妈取的。”
  “当离开高中以后,换个名字。换成马步罗,斯来德,布巴之类的。摘掉那眼睛,你应该戴隐形眼镜。我猜你的衣服也是你妈买的吧?”
  我对塞默来说是个意外。他笑了,“的确是。但既然我是书呆子,那不就该有书呆子的样子吗?”
  “这算是大智若愚吧。不过我可比你聪明,而且看起来很棒。”我举起手中的弓箭,我们向哪里射?”
  “如果我们能够射向靶子,那就最好了。”他机智的回答。
  

跟帖评论:   我在天涯杂谈上看帖子,看中篇小说很不方便,因为中间有很多人乱回帖,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有这么多人灌水,这样有意思吗?这样只会影响我以及很多和我有相同爱好的人顺利的阅读连载的小说。然后无意中我看到了天涯的只看楼主功能,用了这个功能以后就可以把无聊的回帖屏蔽,看连载的中篇小说就很方便了。但是想使用这个功能需要开通天涯的百宝箱。天涯百宝箱的开通有要收费的,我不愿意花钱去开通,于是我决定开通免费的百宝箱,而天涯百宝箱功能的免费开通要300积分,而我的积分很少很少,不够300分,所以我要努力刷够300分,然后才能去免费开通天涯的百宝箱,然后就能很方便的看连载的小说了。于是我就开始去研究怎样才能更快的得到这300分。听说顶一个帖子有3分可以赚,我很高兴,于是我选择了去顶贴,虽然顶一个贴3分,但是很简单,不需要审核什么,还可以顺便帮楼主把帖子顶上去,我粗略的算了算,如果假如我顶够了100个帖子的话,我就有…好像就有300分了,那时候就可以去免费开通百宝箱了,那时候就可以用只看楼主的功能了…于是我把这段话复制下来,不停的粘贴,不停的顶贴,顺便帮楼主把帖子顶上去,而且最后我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在灌水…
  
  
  

跟帖评论:   华丽丽的广告!!!
  (俺手贱点进去了。。。)

跟帖评论:   晕....................来早了...
  
  
  楼主能否行行好先发一个 英文版的给我解解渴 ? 网址 邮箱都可以,外国网站也杀!
  谢谢
  [email protected]

跟帖评论: 狼同学,你看看是不是这本啊,, 有3步曲么,, 还是发原文一份给我吧,哈哈
最后的吸血鬼哦



跟帖评论:   补图!!


跟帖评论:   没办法,,你不给我,,我只能乖乖掏钱买了...
  
  一部曲:The Last Vampire, Black Blood, Red Dice
  
  二部曲:Phantom, Evil Thirst, Creatures of Forever
  
  三部曲:The Eternal Dawn
  
   by Christopher Pike
  
  
  Alisa is a vampire, and has been for the last five thousand years. She is a killer and a lover. All Alisa wants is to be left alone. To live out her long life away from prying eyes for as long as she can. But someone has decided that they are very interested in Alisa. Someone has hired a private detective to learn about Alisa. Once this very same detective learns about Alisa’s amazing wealth he decides to confront Alisa outright.
  
  Once Alisa learns that this detective knows much about her, a little too much actually, she becomes obsessed with learning who it was that sent him after her. An obsession that introduces her to Ray, and suddenly Alisa must choose; Ray’s life or her own
  
  
  I did not misremember Pike’s ability to have very mature situations in his YA books. This book starts with a seemingly quiet scene that quickly escalates into a very dangerous situation for one of the books main characters. Alisa, the narrator and protagonist of this series, is a cold woman. It is the way she thinks, the way she speaks, and in the way she interacts with other characters. She has a strange intuition about everyone she meets, and has a very calm way of digesting each situation she finds herself in. Right off the bat, I loved this character. She is nothing like other vampires I have read, to this point, because she is written with a grace and maturity not all vampire characters are given. And really when you have supposedly lived hundreds to thousands years this kind of characterization should be used more often
  
  
  !!!!!
  
  
  

跟帖评论:   又来顶

跟帖评论:   顶::::
  
   继续顶起
  
  小翻译一段 帮楼主过渡一下.....不要太快出现 大坑....
  
  
  “这算是大智若愚吧。不过我可比你聪明,而且看起来很棒。”我举起手中的弓箭,我们向哪里射?”
    “如果我们能够射向靶子,那就最好了。”他机智的回答。
  
  
  
  那就如你所愿!接下来我就开始了所谓的射靶活动。我们用了几分钟时间走到个足球场的一边,距离有50码的另一边球场安放了一排整整齐齐的射靶,说时迟,那时快,当我连续击中了3次靶心,他目瞪眼呆的看着我。当我们走到从另一头将箭头从靶芯里拔出来的时候,他再一次深深的被我震撼到了:箭头射进如此之深以至于
  他用他所有的力量才将那几根木箭拔了出来,我看着他弱小的手臂心想:其实他还不知道如果我想的话,甚至在第二发的时候可以将第一箭从中间分开2半,当然,第三发也一样能够如法炮制!当然这可能是一件最不明智的事情,但我丝毫不在乎。今天我的心情其实是够无聊的了。
  
  
  先吃饭先,,还是等楼主来了再说吧,,呵呵
  

跟帖评论:   TO jay198405 :不是我不给你原文啊。我是一本纸质的书。没法发邮箱里。

跟帖评论:   于是我们去射箭。几分钟以后,我们在足球场地的一端把箭射向靶子,那些箭靶整齐的排列在约50码外的直线上。当我的三枝箭呈一排射中靶心的时候,塞默被我震动了,当我们去拔箭的时候,他更为震惊,那些箭插得如此之深,他得用尽全力才能够拔出来。他不知道,其实我可以用后一枝箭劈开前一枝的箭杆,如果我当时想这么做的话。我知道自己有点炫耀,这可能不是很明智,但我不在乎。我今天的心情有点无聊。这是我高中生活的第一天。对于雷和派特的快乐想法,现在对塞默的突然喜欢。我帮他从箭靶上拔出箭。
  “你以前射过。”他说。
  “是的,我曾经过神射手的训练。”
  他拔下最后一支箭,当箭松脱靶心时,他差点摔倒在地上,“你该去参加奥运会。”
  我耸了耸肩膀,“我没兴趣。”
  塞默点点头,“我对数学也是,我很擅长数学,但它快把我烦死了。”
  “那你喜欢什么?”
  “写作。”
  “写什么?”
  “我还不知道。奇怪的和不同寻常的东西都使我着迷。”他停顿了下,“我读过许多恐怖小说,你喜欢恐怖吗?”
  “是的。”我对他的问题开起了玩笑。他的问题很深入我心,让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种感觉让我吃惊,因为我已经几百年没有过这种感觉了。这种感觉很强烈。在寻找这源头的时候,我把一只手放在头上使自己镇定。塞默靠过来帮忙,我再一次感觉到他皮肤下流淌的疾病。我对于他的病的性质不是很确定,但我知道那是什么病。
  “你还好吗?”他问。
  “是的。”我额头冒起一层冷汗,我把它擦掉了。我的汗很干净。当我喝大量的人血时才会有点粉红色。太阳高高的挂在天上,我低下了头。塞默继续看着我。突然间我感觉他好像和我靠近到身体快重叠在一起了。就象似曾相识,我不喜欢这种感觉。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变得对太阳更敏感了,很多年我都没有象现在这种正午时候出来过了。
  “我感觉以前好像遇到过你。”他柔声说,有点迷惑。
  

跟帖评论:   “我也是。”我实话实说,这件事情的真相后来打击了我。我可以感觉到人的情绪,那是真的。这种能力是我几千年来慢慢形成的。开始我只是假设是因为我强烈的观察能力,现在我也还是认为这是一部分原因。我不用很靠近一个人,就可以感知到他的情感。这种能力至今仍令我迷惑,因为这意味着一种缺乏事实基础的感觉,这是我所不愿接受的。
  这种能力并不为我所独有。我偶尔也曾遇到过一些和我一样敏感的人。事实上,他们中好几个都被我杀了,因为他们仅仅能够感觉到我是什么,或者说,我不是什么。不是人类。有时候,他们会告诉他们的朋友,那很危险。我杀掉他们,但其实不太情愿,因为只有这些人才可能了解我。
  我感觉到塞默也是这类人。当我拿起弓箭瞄准目标的时候,我更确定了这种感觉。因为我的视线有点不集中。卡斯特罗先生正站在远处学校体育馆的后面,和一个漂亮的金发女生谈话。不仅是谈话,很显然还在对她动手动脚。他距离我大概有300码远,但以我强劲的力量,他还在我的射程范围之内。当我拿起下一枝箭的时候,我想我可以射中他的胸口,而且不会有人知道——或者说,不会有人相信——是我真正杀死了他。我也可以让塞默看不到我的箭是射往哪里的。两天前杀死莱利先生以后,我体内杀戮的欲望再次开始苏醒。当然,暴力导致暴力,至少对于吸血鬼来说,除了血的味道,没有什么能够比腥的场景更能另其满足。
  我把箭搭到弓上。
  我眯起了眼睛。
  卡斯特罗正在捋那女孩子的头发。
  

跟帖评论:   我眼角的余光注意到塞默正看着我。
  看到了什么?感觉到了什么?对于血的狂热?
  也许吧。他的下句话让我吓了一跳。
  “不要。”他说。
  我的目的动摇了。我很惊讶。塞默居然知道我正想要杀死卡斯特罗!我心想,这塞默到底是什么人?我放下弓,仔细看着他。我不得不问。
  “不要什么?”我说。
  他的眼睛在眼镜后睁大了凝视着我,“你不想要射任何人。”
  我大笑起来,虽然他的结论让我心惊。“你怎么会认为我想要射别人?”
  他笑了笑,放松下来。我无辜的腔调对他起了作用。
  “我只是有这种感觉。”他说,“我很抱歉。”
  “我看起来有这么危险吗?”
  他摇了摇头,“你和我以前遇到的人不一样。”
  之前是雷注意到我的口音,现在是是塞默看出了我的想法。至少这是有趣的一天。看来我得暂时低调些了。
  不过我还是不相信塞默真可以读出我的心思。不然的话,不论我是否喜欢他,我都会在日落前杀了他。
  “你只是被我的美貌所迷惑了。”我说。
  他笑着点头道,“象你这样的美女很少会和我这种书呆子聊天。”
  我轻轻的用箭端捅了捅他的肚子,“再跟我说说你喜欢的那些故事吧。”我把箭搭在弦上,卡斯特罗可以再活几天,我想,不过没几天。我补充说道,“尤其是你那些最喜欢的恐怖故事。”
  

跟帖评论:   这节课接下去的时间里,塞默给我讲了一些作家和他读过的作品。我很高兴听他说到他最喜欢《德库拉》的故事。我有几次故意不射中靶心,但我不知道是否骗过了塞默。他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过我。
  下节课我去上生物。雷坐在教室后面的实验桌旁。我没有浪费时间,直接走到后面,坐在他边上。他抬了抬眉毛想要说那里已经有人坐了,但有好象改变了主意。
  “箭术课上得怎么样?”他问。
  “你听派特说的?”我问。
  “是的。”
  他的女朋友,又出现在我们谈话中了。我再次想到了莱利先生办公室里的那些资料。如果警察看了那些,确定莱利的丑事的话,他们就会来找我。如果我不能够尽快打开那些文件,那我就不得不毁掉它们。我得加快进行,虽然我知道这会冒风险。我今晚就想看到那些文件。我伸手碰到了雷的手臂。
  “你能帮我个大忙吗?”我问。
  他瞥了一眼我搭在他手臂上的指尖。我的触碰很温暖。一直等到他感觉有点热。“当然,”他说。
  “我父母外出了,我需要人帮忙把一些东西搬房间里,它们堆在车库里。”我补充说,“我可以付你报酬。”
  “你不用给我报酬,这个周末我很乐意来帮忙。”
  “但这样东西中,有一样是我的床。昨天我不得不睡在地板上。”
  

跟帖评论:   “但这些东西中,有一样是我的床。昨天我不得不睡在地板上。”

跟帖评论:   “真是的。”雷吸了口气开始思考。我的手继续放在他的手臂上,当然,我皮肤的柔软细腻肯定会成为他思考过程的一部分。“我今天放学后得工作。”
  “到什么时候?”
  “9点。但之后我得复习并见派特。”
  “她是个可爱的女孩。”我的眼光落在他的眼睛上。它们好象会说话,是的,很可爱。但是生活中除了爱以外还有其他。至少这是我的看法。但当我凝视雷的眼睛时,我不禁感觉到,他是那些少数让我有可能爱上的人类之一。对我来说,这是另一个惊人的事实。而且早在中午之前,这一天就好象将被它们充满。几千年来,我不会因为这样就爱上一个男人或者女人。我也没有象爱我的丈夫拉莫那样去爱过其他人。那是我变成吸血鬼之前的丈夫。
  当我看着雷的时候,我想起了拉莫,最后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雷会看起来如此熟悉。因为他有一双和拉莫一样的眼睛。
  雷眨了眨眼睛,“我们已经交往一年了。”
  我不禁叹了口气,五千年后,我依然想念拉莫。“一年很快就过去了。”我柔声道。
  但是五千年却并不容易,漫长的岁月就象是站在我身后的幽灵,我过得疲倦而谨慎。时间让我变得越来越谨慎,没有了玩乐。我想如果能够和雷一起在黑暗中到公园散步,该有多美好。我就可以亲他,轻轻的咬他。我叹息是因为这个可怜的孩子,并不知道自己正坐在杀死他父亲的凶手身边。
  “也许我可以帮你,”雷清楚的说。我的眼睛并没有象期待的那样让他畏缩。我不知道这是因为他自己内在的力量,还是因为我对他的感情使目光变得柔和了。“但我得和派特说下。”
  我终于伸回了手。“如果你和派特说的话,她会说,只要她一起来的话,帮我的忙是件好事情。”我耸了耸肩膀,“任何女孩都会这样。”
  “能让她一起来吗?”
  “不。”
  我的回答让他吃惊。但他很精明的没有问为什么。他只是点点头。“我会和她谈谈的。也许晚些时候我可以过来。你什么时候睡觉?”
  “很晚。”
  

跟帖评论:   为毛我昨天的回帖被吞了。。。谁干的谁干的谁干的(一万遍)

跟帖评论:   这节课主要是讲光合作用。通过叶绿素怎样把太阳能变成化学能。这些绿色支撑起了食物链。老师作了个评论,我觉得挺有意思的——叶绿素和红细胞几乎是一样的。不同的只是叶绿素中的铁原子被镁原子代替了。我看着雷,心想,在进化环节上,我们只是有一个原子不同。
  当然,靠进化是不可能产生吸血鬼的。我们是一个意外,一个恐怖的错误。我想到,如果雷真帮我打开了他父亲的文件,事后我也许应该杀了他。当我看着他的时候,他朝我笑了笑,我看得出来,他早就喜欢上我了。但是我没有朝他笑。因为我的想法太黑暗了。
  下课了,我把住址给了雷,但没有给电话号码。这样他就不能够打电话来取消约定。这个地址是我早上新租的房子。莱利先生应该有我另外那个地址,如果我们能够进入他的电脑的话,我不希望雷联想到和我有关。雷承诺会尽早过来。雷的念头里没有性,但是有其他我揣摩不出的想法。然而,如果他想要的话,我将在性方面满足他。我会给他比指望的更多。
  

跟帖评论:   真好看,楼主什么时候来更啊,辛苦了!
跟帖评论:   现在要去吃饭了,下午来把第二章结束。女主都打算献身了,大家支持下吧。

跟帖评论:   我去了我的新房子,是郊区的一处简朴的地方。房子里已经有家具了。我快速的把大部分家具移到了车库里。然后我进入主卧,拉上所有的窗帘,在坚硬的木地板上躺了下来,闭上了眼睛。我告诉自己,是太阳耗尽了我的力气。当我打瞌睡的时候,我明白了今天遇到的人也深深触动了我。深入到我的血液中。那些血液就象流过遗忘岁月冷尘的黑色河流,流到这绿色的世界,流到现在。当我入睡的时候,我希望梦见克利须那神,但是我没有。梦见的只有恶魔。
  夜叉,第一个吸血鬼。
  我,最后一个。
  

跟帖评论:   第2章就到此结束了。第3章主要是女主的回忆,是怎样变成吸血鬼的。她和雷的故事要到第4章才能够继续。想看雷的朋友得等几天了。

跟帖评论:   3
  我们是原始的雅利安人——金发蓝眼。早在历法产生之前,我们入侵了印度,就象蜂群寻找温暖的气候。我们带着锋利的剑,沾满鲜血。但是在公元前3000年,当我出生的时候,我们还在那里,但不再是敌人。而是成了包容入侵者,并使其变成手足的那个文明的一部分。我出生在拉贾斯坦的一个小村庄,那时我叫丝塔。我有个朋友叫安芭。安芭在我们语言里是“母亲”的意思。她是个很好的女子。
  当疾病开始向我们村庄蔓延的时候,我7岁,她比我大7岁。虽然差了7岁,但我们是很好的朋友。我比同龄人长得高些,安芭个子比较小。我们都喜欢唱歌。我的皮肤被强烈的阳光晒成了棕色,安芭的黑色则来自于他祖父原始的印度血统。我们长得不象,但我们唱歌的时候,声音听起来就象是一个的。我很快乐。在拉贾斯坦的生活是单纯的。
  直到疾病降临。这种病并不袭击所有人,只是一半的人。我和安芭及其他人都从同一条被污染的河里喝水,但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得病。安芭是第一个病倒的。在死前两天,她吐了血。我所能够做到的就是陪在她身边,并且看着她死去。我很悲伤,特别是当时安芭已经有了8个月的身孕。尽管我是她最好的朋友,她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孩子的父亲是谁。她也没有告诉过其他任何人。
  当她死去的时候,一切本该都结束的。
  

跟帖评论:   楼主,请不要剧透好吗?相信这篇文章读者的水平好吗?我们有耐心、也有水平按照小说的创作规律去读,不需要告诉我们第几章写了什么,请对读者的智商尊重一些,好吗?谢谢楼主给了这么有水平的翻译!
跟帖评论:   顶一下,楼主,相信我们能很好地欣赏她,求你不要剧透
跟帖评论:   帮顶
跟帖评论:   没有更啊,哭,这么好的帖子还想看
跟帖评论:   作者:linlinclaim 回复日期:2010-6-3 18:57:00 89#
  
    楼主,请不要剧透好吗?相信这篇文章读者的水平好吗?我们有耐心、也有水平按照小说的创作规律去读,不需要告诉我们第几章写了什么,请对读者的智商尊重一些,好吗?谢谢楼主给了这么有水平的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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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我一直都很尊重读者的智商的。也不是要剧透,只是这一段回忆篇幅比较长,给心急的朋友打个预防。
  另外,最近翻译的比较仓促,很多语句没有好好推敲。希望朋友们别介意。基本的情节还是正确的。
  

跟帖评论:   狼同学更新的太慢了.........要加油啊,一天一小段...比美剧还折磨人....呵呵!
  
  
  
  顶!!
  我帮你分工吧。。哈哈,我已经看到二了

跟帖评论:   作者:linlinclaim 回复日期:2010-6-3 20:10:00 92#
  
    没有更啊,哭,这么好的帖子还想看
  ==================================================
  介位童鞋好焦虑啊,蛋腚,要蛋腚。。。
  
  确实比美剧还吊胃口。。狞笑爬过
  

跟帖评论:   惭愧,我那句话其实不是讽刺楼主翻译水平的,觉得翻译水平是真的不错的,字句推敲上可能有点小问题也无伤大雅,是翻译的风格很好。
跟帖评论:   TO jay198405:我打字真的很慢。惭愧……
  如果你有时间,我们可以一起翻。不过还是分下工吧,不然重复劳动了。
  TO 南:我现在就去翻……
  我都没怎么看过美剧……别鄙视我。HOHO
  

跟帖评论:   作者:绝望的贵公子南 回复日期:2010-6-4 8:01:00 95#
  
    作者:linlinclaim 回复日期:2010-6-3 20:10:00 92#
    
      没有更啊,哭,这么好的帖子还想看
    ==================================================
    介位童鞋好焦虑啊,蛋腚,要蛋腚。。。
    
    确实比美剧还吊胃口。。狞笑爬过
  作者:绝望的贵公子南 回复日期:2010-6-4 8:01:00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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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看吸血鬼文,叫我如何能蛋腚?
  如同有魔力的东东。。。。。。

跟帖评论:   她的尸体应该被送去焚化场并给予毗湿奴,她的骨灰应该撒到河里。但我们村子不久前来了一个阿哥拉祭司,他对尸体的处理有不同的看法。他们是比较邪恶的。要不是因为瘟疫的恐慌笼罩了村子,谁都不会听他的。他提出了他的办法,出于对瘟疫的恐惧,很多人都听从了他。他说,瘟疫是因为邪恶的罗刹或恶魔对于我们膜拜毗湿奴而发怒造成的。他说,我们村子要想脱离罗刹的影响的话,就得召唤一个比它更强大的生命,母夜叉,并且恳求她吃掉夜叉。
  有些人认为这些说法有道理,但是很多人,包括我在内,感觉到既然连神都不能够保护我们,母夜叉又怎么能够做到呢?我们还担心,当她吃掉罗刹以后,会干些什么?我们从经文上知道,母夜叉对人类是没有爱的。但那个阿哥拉祭司说,他可以控制她。于是他的计划被允许进行了。
  

跟帖评论:   这段涉及到一些印度神话传说里东西,翻得我累死了。这里贴一下Yakshini的英文释义,我把她翻成了“母夜叉”,也不知道对不对。
  Yakshinis are benevolent mythical beings of Hindu, Buddhist, and Jain mythology. A yakshini is the female counterpart of the male yaksha, and they both attend on Kubera (also called Kuber), the Hindu god of wealth who rules in the mythical Himalayan kingdom of Alaka. They both look after treasure hidden in the earth and resemble that of fairies. Yakshinis are often depicted as beautiful and voluptuous, having large curves and wide h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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